作 者:李国镇(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胡怀国(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来 源:《农业考古》2025年第3期
摘 要:土地制度在国家制度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土地思想是土地制度设计与改革的思想基础。古典经济学时期是土地思想形成与发展的黄金时期,孕育出深邃的古典土地思想。生活于工业革命初期的亚当·斯密较为关注经济发展问题,他提出劳动分工理论并将其运用到土地制度上,认为市场机制是配置土地资源的有效手段,为古典土地思想的发展奠定了初步基础。生活于工业革命中期的大卫·李嘉图同时关注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问题,他提出级差地租理论,认为土地制度会对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产生重要影响。与李嘉图同一时期的马尔萨斯主张工农业协调发展,这就要求在工农业发展过程中平衡利用土地。生活于工业革命后期的约翰·穆勒更为关注分配问题,他对土地私有制提出批判,认为政府可以基于社会整体利益对土地进行再分配。同时,穆勒强调制度设计需要考虑它可能产生的经济后果,土地制度改革应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兼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关键词:古典土地思想 亚当·斯密 大卫·李嘉图 马尔萨斯 约翰·穆勒
附 件:古典经济学派的土地思想——基于学术史的考察
(编辑:熊晨玮、刘益建;审校:张佶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