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男,1930年1月24日生于江苏南京,1954年进入经济所工作。
吴敬琏主要从事理论经济学、比较制度分析、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研究。1954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后到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工作,历任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1983—1984年,在美国耶鲁大学经济系和社会政策研究所从事访问研究。回国后调入国务院经济研究中心工作至退休。现任中国经济50人论坛学术委员会荣誉成员,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终身荣誉教授,《比较》辑刊主编。1983年以来,先后担任耶鲁大学、牛津大学、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客座研究员或客座教授。曾任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委兼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十一五”和“十二五”国家规划顾问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经济50人论坛学术委员会成员。北京乐平公益基金会发起理事长,阿拉善生态基金理事会理事长。
吴敬琏曾于1984—1992年五次获得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其学术著作《经济理论的演变与改革战略的选择》于1988年获“十一届三中全会十周年论文奖”。《论竞争性市场体制》(与刘吉瑞合著,1991年)于1992年获第六届“中国图书奖”。《现代公司与企业改革》于1996年获第二届国家图书奖。2005年获首届“中国经济学杰出贡献奖”。2009年因《中国增长模式抉择》一书获第二届“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2010年,他所倡导的整体改革理论获第三届“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2000年、2005年香港浸会大学和香港大学分别授予他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2003年国际管理学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Management, IAM)授予他“杰出成就奖”。2011年国际经济学会(International Economic Association,IEA)授予他“荣誉会长”称号,以表彰他对经济理论和政策研究以及中外学术交流的杰出贡献。
吴敬琏先生是当代中国最有影响的经济学家之一,也是中国改革开放重要的参与者之一。他不仅在大学期间系统地学习掌握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原理,还在改革开放以后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因而能够有更广阔的经济体制比较的国际视野来观察和研究中国的现实经济问题,在勤奋努力、追求思想深度等方面堪称学术界的榜样。
吴敬琏在理论经济学、决策咨询、经济学和管理学教育等多个领域中长期辛苦耕耘,成果丰硕。他与经济学界的几位学者在一起,创建了我国的比较制度分析学科,并运用这一学科的研究成果对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理论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他深入中国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提出了多项有价值的政策建议,由他牵头的“整体改革派”,成为影响我国改革发展进程的学派之一。
吴敬琏始终鲜明地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民主化的改革方向。他为改革开放初期目标模式选择的理论突破做出了贡献,并通过分析和比较计划和市场两种资源配置方式的交易成本,论证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对十二届三中全会确立“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改革目标和十四大正式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均有推动作用。
吴敬琏强调改革必须整体推进,认为经济体制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建立市场经济的改革,必须在最主要的若干方面配套进行,单项突破和孤军深入往往难以取得成功,甚至会产生某些负面的后果。1985年,他提出了“三环节配套改革”的主张,即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竞争性的市场体系,以间接调节为主的宏观调节体系三方面改革要同步前进,为市场取向改革树立了较为清晰的具体目标。这也成为“整体改革派”的重要主张。
“整体改革派”提出应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改组,并对民营经济的发展给予了特别关注,对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确立基本经济制度和国有经济布局有进有退的战略调整做出了贡献。
吴敬琏支持建立“好的市场经济”,即以法治为基础的现代市场经济的主张,号召抵制“权贵资本主义”的生成。他最早引进“寻租理论”来揭示腐败现象的制度基础,认为由于改革不彻底而存在的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广泛介入,正是寻租活动猖獗的制度根源。因此,为了扼制腐败的蔓延,必须加快市场化的经济改革和法治化的政治改革。
针对改革中长期存在效率低下、发展粗放问题,吴敬琏反复申论中国经济的根本出路在于改善经济增长的质量,实现经济增长模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而转变能否成功,关键在于基础性制度建设,强化竞争和实现产业政策从选择性、差别性政策到功能性政策的转变。
吴敬琏主张国民经济应该协调发展。针对多次出现的货币超发和经济过热现象,他认为不能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他特别反对用扩张性的宏观经济政策强力刺激经济增长,认为这会降低资源配置效率,造成收入分配的不公,毒化社会风气和人们的心理。吴敬琏因此对由此造成的泡沫经济有着高度警惕。他积极支持和密切关注资本市场的发展,但是认为如果缺乏有序竞争和公正监管,资本市场只能制造纸上富贵和极少数人欺诈掠夺绝大多数人的机会,因此必须坚决防止。
关于企业改革,吴敬琏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即提出,国企改革的正确方向并不是放权让利,而是实现企业制度的创新;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方向应当是改组为现代公司,建立所有者与经营者相互制衡的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80年代末90年代初,他和他牵头的“整体改革派”对现代公司及其治理结构的研究,走到了企业和企业管理研究的前沿。他关于确保所有者“在位”、防止“内部人控制”、确保董事会履行受托责任和对经理层进行监督、发挥证券市场在增强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等一系列论述,对于深化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治理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除理论活动外,吴敬琏在我国信息产业发展、民间商会的健康发展,乃至社会公益事业的茁壮成长等方面也有卓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