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马克思对蒲鲁东所有权理论的批判,在对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1844年手稿》)中的私有财产批判理论的考察中,我们尝试证明以下观点:马克思在《1844年手稿》中对私有财产的考察和批判,特别是运用异化劳动理论说明和批判私有财产、通过考察私有财产历史运动确证对劳动作为私有财产主体本质的秘密、以建立在“经济的运动”基础上的共产主义来扬弃私有财产等理论工作,既超越了蒲鲁东以“工资平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改良方案,又实现了对资产阶级私有财产的彻底否定和全面证伪,同时通过对市民社会内部结构及其历史发展的深入考察和对扬弃私有财产现实道路的追问,站在了创立“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的理论起点上。
一、问题的提出
毫无疑问,《1844年手稿》堪称20世纪以来最具传奇色彩、争议最大的马克思早期著作。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这部手稿的出版引发的人本主义“青年马克思”的理论热潮,以及与之相关的两个“青年马克思”之间的理论争议,在很大程度上成为苏联和东欧理论界关注的焦点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学界围绕《1844年手稿》展开的异化与人道主义问题的讨论,一度再现了国外学界的相关争论议题,在《1844年手稿》的理论定位、“青年马克思”与“老年马克思”的思想关系、《1844年手稿》中是否存在走向唯物史观的理论因素等一系列问题上,形成了截然不同的见解。由于这一时期争论的突然中断,很多理论问题并未得到充分讨论,以至于国内学界至今在上述问题上依然存在着巨大分歧。深入分析《1844年手稿》中的私有财产批判思想,有助于合理确定该手稿在马克思思想发展史中的理论定位。
应当看到,对私有财产的批判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1844年手稿》中三个笔记本的理论主线。马克思正是从私有财产批判入手展开市民社会解剖工作,在此过程中深化了对市民社会内部结构及其历史运动的理解,从而一步步走向唯物史观的。回顾青年马克思理论探索历程亦可发现,马克思对私有财产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存在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
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意识到私有财产代表的私人利益同理性国家之间的冲突。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一文中,马克思立足于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观,将保护林木所有者私人利益的贵族的习惯法同穷人捡拾枯枝的习惯权利对立起来,并以此为农民利益辩护,认为贵族的习惯法以对穷人习惯权利的剥夺为前提,因而是“不自由的世界”中的“不自由的法”,从本质上说同“合理的法的概念”相抵触。然而,“林木盗窃法”的被通过使马克思意识到现存国家机构正在“沦为林木所有者的工具”,迫使马克思开始反思黑格尔的国家学说。
在《克罗伊茨纳赫笔记》反映出来的历史研究中,马克思发现隐藏在国家制度形式背后的是私有财产形式的差异,意识到后者对前者的决定性作用。作为这一观点典型范例的,是马克思对欧洲反动派捍卫旧的国家形式的政治主张及其维护的“长子继承权”之间内在联系的指认:“反动分子的情况同样是如此。长子继承权是国家的法律。国家需要长子继承权的法律。”基于《克罗伊茨纳赫笔记》中的历史研究,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中,揭露了黑格尔的国家学说依托的“私有财产的神秘主义”的秘密:在黑格尔法哲学的体系中,地产这种特殊的私有财产,一方面在市民社会中作为“可以让渡”的私有财产受市民社会中私法的约束;另一方面,它又能超乎于市民社会之上,在国家法中作为不能“让渡”且实施“长子继承权”的独立存在,成为政治国家的构成原则。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发现,黑格尔的国家学说正是借助对地产的含混理解论证了“过着自然伦理生活的等级”依托地产这种私有财产形式对政治国家进行统治的合理性;从本质上说,这是一种“私有财产的宗教”。马克思据此不仅深化了对市民社会内部私有财产关系同政治国家之间内在联系的理解,而且它同时意味着马克思已经得出的“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观点的具体化运用,也由此昭示着马克思在市民社会解剖基础上批判私有财产的研究思路。
在《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虽然明确了私有财产作为“市民社会的基础”的重要地位,但是他此时的批判逻辑——从“公民”与“私人”的分裂出发,进而在货币异化基础上批判“利己的人”——还不足以实现对私有财产关系的深入剖析。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指出,“私人”和“利己的人”作为“市民社会的成员”,是市民社会中单子式的自由的承担者,而这种意义上的自由在实际应用层面就是“私有财产这一人权”。换言之,“私人”和“利己的人”这两个概念建立在私有财产的基础上,它们只是私有财产在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中经过理论折射后的副产品,是私有财产的抽象化表达。马克思对它们的批判只是抓住了私有财产的“副本”,还未能在解剖市民社会内部经济关系基础上实现对私有财产的深入剖析,这一问题要在《1844年手稿》中才能得到有效纠正。
青年马克思对私有财产的批判还同当时理论界的相关争论密切相关:德国思想界关于“地产析分”问题的争论、空想社会主义和空想共产主义思潮对市民社会内部矛盾的揭露等共同构成了马克思面对私有财产问题的理论语境。其中,蒲鲁东和他的《什么是所有权》一书尤其值得关注。该书出版后,在遭到资产阶级理论家批判的同时,也在私有财产批判问题上启发了当时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潮。在莱茵河彼岸,《什么是所有权》对私有财产的批判得到了德国激进知识分子的高度赞扬:赫斯在讨论欧洲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潮时,曾特别强调蒲鲁东的“所有权就是盗窃”命题在批判私有财产上“击中了要害之所在”。青年恩格斯亦在《大陆上社会改革的进展》一文中指出,《什么是所有权》以“丰富的智慧和真正的科学研究”阐明了私有财产制度引起的“竞争、道德沦丧和贫困”问题。某种程度上说,蒲鲁东在所有权批判意义上展开的私有财产批判,既启发了青年马克思对私有财产的批判性研究,又成为巴黎时期马克思私有财产批判的重要理论参照和实际上的理论竞争对象。因此,以蒲鲁东的所有权理论以及马克思对其的批判为参照,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体会《1844年手稿》中的私有财产批判相对于蒲鲁东等当时各种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潮的科学性,澄清马克思在《1844年手稿》中通过批判私有财产所实现的理论进展背后的真实内涵,有助于合理确定该手稿在马克思早期思想发展中的理论定位。
二、蒲鲁东的私有财产批判及其对马克思私有财产批判工作的促动
在对蒲鲁东的生平和思想作盖棺论定的《论蒲鲁东》一文中,马克思指出,《什么是所有权》是蒲鲁东写过的“最好的著作”,且曾经起到过“划时代的作用”。与马克思的这一评价遥相呼应的是,在无政府主义的历史发展和蒲鲁东思想的后续传播过程中,《什么是所有权》的影响力和受推崇程度也远超蒲鲁东的另一重要著作——《贫困的哲学》。可见,《什么是所有权》一书对所有权问题的研究在学术史上有着不可否认的重要价值。概括地讲,蒲鲁东的所有权理论在私有财产批判上值得关注的要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正义是蒲鲁东批判所有权的出发点。在《什么是所有权》中,蒲鲁东将正义视作“位居中央的支配着一切社会的明星,是政治世界绕着它旋转的中枢,是一切事务的原则和标准”,是人类社会运作的公理。在蒲鲁东看来,正义意味着“”,而“、和是三个相等的名词”,即正义本身意味着人格关系上的平等(而非现实经济关系意义上的实质平等),是社会的内在要求。正义构成了蒲鲁东所有权批判理论的根本原则和理论出发点。
其次,蒲鲁东从“先占”和“劳动”两方面揭露了资产阶级所有权理论的逻辑矛盾。在现代世界兴起之初,资产阶级理论家们就已开始从所有权起源的意义上论证新兴资产阶级私有财产的合法性,这种论证呈现出两种路径:一是以格劳秀斯、普芬道夫为代表,从先占和“使先占具备正当性”的同意出发说明私有财产的起源;二是以洛克为代表,基于劳动促使个人人格注入“他所生产的物品”中,从而将物品据为己有(即对物品的领有)的理论逻辑,以此证成私有财产的合法性。自洛克之后,无论是斯密、李嘉图将抽象劳动视为价值源泉的主张,还是费希特和黑格尔以“承认”范畴补充劳动所有权理论的做法,都延续了洛克劳动所有权理论的思路,可以看作对洛克劳动所有权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从本质上说,这种经劳动领有物品来论证所有权的做法,实际上是把劳动者对自己劳动产品的所有权和资本无偿占有他人劳动产品的剥削机制混在一起了,其背后的逻辑思路是以含混的“劳动”概念来掩盖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然而,蒲鲁东的批判并未击穿资产阶级所有权理论赖以依托的含混的“劳动”概念,只是在逻辑上指出了资产阶级所有权理论的矛盾:就先占来说,它只能导致对物品的占有这一事实现象,人们可以“以先占人的名义”占有物品,但这里最多只“存在着一些占有的根据,而不存在任何所有权的根据”,因而先占不能创造对物品的所有权,法律对先占事实的确认本质上是越级创造了所有权。就劳动而言,资产阶级理论家提出的“劳动创造所有权”理论是一种循环论证,这种论证方式已经将劳动者对劳动资料的所有权当作前提了。另外,劳动者可以“享有他的劳动果实”,也就是取得对劳动产品的所有权,但是不能由此得出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
最后,在《什么是所有权》中,蒲鲁东将“所有权就是盗窃”这一命题在现实社会关系意义上归结为地租、利润和利息三种不劳而获的收益形式对劳动者的剥削。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对利润的研究中,蒲鲁东把利润理解为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和资本家给付工人工资之间的余额,即“所有权把产品卖给劳动者时所要求的售价高于它收买这产品时所付给劳动者的代价”,故而利润本质上是资本家没有付给工人应得的劳动报酬所造成的产品售价高于成本的结果。在此基础上,蒲鲁东设想了取代所有权的“自由”制度:在这一理想社会中,资本应当成为社会而非私人的财产,工人的劳动应当导致对财富的平等占有,即“按照他的劳动的比例”拿到相应的工资。如此一来,社会作为财富的所有者就成了“抽象的资本家”,每个个人则成为为社会打工并取得自己劳动所得(即蒲鲁东所讲的“工资”)的工人。蒲鲁东试图通过小私有者占有自己劳动产品的财产形式废除资产阶级和土地所有者依托所有权对劳动者的剥削,在废除所有权的过程中进行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最终建立一种在社会监督下的普遍化的小资产阶级私有制。从本质上说,蒲鲁东的这一主张实际上是从资产阶级劳动所有权理论所依托的含混的、理想化了的劳动出发来批判现实市民社会中资本、地产等私有财产的不同形态,仅仅体现了资产阶级所有权理论内部的对立,未能实现对资产阶级所有权理论和私有财产合法性的彻底颠覆。马克思在《1844年手稿》中以异化劳动批判私有财产的理论工作,摧毁了资产阶级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合法性根基,直接意味着对蒲鲁东在私有财产批判问题上所存在的上述理论局限的超越。
尽管蒲鲁东的所有权理论在私有财产批判问题上存在着诸多理论局限,但在马克思对私有财产问题的早期探索历程中,蒲鲁东却发挥着“同路人”的作用:
一方面,蒲鲁东的所有权批判对马克思关注私有财产问题、研究当时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潮具有直接的推动作用。在巴黎时期展开政治经济学研究工作之前的文本中,马克思提到蒲鲁东的地方有两处:一是在同奥格斯堡《总汇报》的争论中,马克思指出,面对法国社会主义者勒鲁、孔西得朗的著作,特别是“蒲鲁东的机智的著作”(即《什么是所有权》),只有经过“长期持续的、深入的研究”才能谈得上对它们的批判。在物质利益难题直接显现出来的《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一文中,马克思捍卫穷人捡拾枯枝的习惯权利的做法,本质上仍然是一种从古老的先占原则出发论证所有权的尝试。考虑到蒲鲁东在《什么是所有权》中对资产阶级所有权理论逻辑矛盾的说明,我们也就能够理解为什么马克思要对当时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潮采取一种谨慎的态度了。同时,对苦恼于物质利益难题的马克思而言,蒲鲁东在《什么是所有权》中从法权视角出发、基于对现实社会关系的考察得出的所有权批判理论促使他继续深入到客观的社会关系中去,在对私有财产问题的研究中回答物质利益和理性国家的冲突问题。另一处是在1843年9月马克思致卢格的信中,马克思在比较当时欧洲流行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潮的过程中,强调以蒲鲁东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思潮同“真正的人的本质”的实现相关,同时指出,共产主义不过是“社会主义原则的一种特殊的片面的实现”。马克思此时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评价的差异,既印证了《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试图将德国人本主义的宗教政治批判与法国社会主义的私有财产批判统一起来的理论诉求;又对社会主义思潮的好感反映了马克思对相关理论家的著作和思想采取的更加积极的态度。这样一来,蒲鲁东对劳动和资本对抗关系的揭示、圣西门派对现代工业的历史力量的把握、傅立叶派对需要问题的论述等法国社会主义的理论成就便进入马克思的视线中,从而在《1844年手稿》和《巴黎笔记》文本内部所进行的理论建构工作中起到各自的作用。
另一方面,正如前文所提到的那样,《德法年鉴》时期的马克思处于一种想要在市民社会解剖中批判私有财产而不能的尴尬境地,公民与私人对立和货币异化的理论逻辑无法同对现代市民社会中私有财产关系的批判性考察统一起来。蒲鲁东在《什么是所有权》中对所有权的批判,尽管从主导逻辑上看主要是一种基于平等正义原则的法权批判,但其中毕竟涉及对市民社会内部经济关系的考察,特别是揭露了资本家对工人工资的克扣问题。蒲鲁东对资本家和工人之间关系的研究,既意味着一种比公民与私人的对立更深刻的理论逻辑,推动着马克思在资本家与工人的对立关系意义上思考开展私有财产批判的理论路径问题,又作为一种“从经济学内部”批判私有财产的理论话语,促使马克思在《1844年手稿》第一笔记本后半部分反思其理论局限(停留在国民经济学内部批判国民经济学)的过程中,尝试跳出国民经济学的“前提”“语言”和“规律”,进而在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异化理论的启发下制定全新的私有财产批判话语的理论工作。
三、基于异化劳动理论的私有财产批判
在《1844年手稿》研究的学术史上,异化劳动问题是国内外学界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其中对异化劳动理论的方法论来源的说明、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之间关系的争论等都是学术研究中备受关注而又充满争议的问题。回到马克思创作《1844年手稿》的理论语境中,我们可以发现,异化劳动理论的提出是建立在第一笔记本三栏写作过程中对市民社会内部结构和历史发展的说明基础之上的,特别是与地租部分对现代市民社会中两大阶级对立关系形成的历史考察直接相关。
在对工资和资本利润的考察中,马克思指认了市民社会的经济运行中工人必然处于贫困状态的事实,并将这一事实同“分工的扩大”和“资本的积累”联系起来,强调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主要指斯密)展开的分工的扩大导致财富积累的“自然状态”同工人贫困的现实状态之间的对立:“按照国民经济学家的意见,工人的利益从来不同社会的利益相对立,社会却总是而且必然地同工人的利益相对立”。这样一来,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对立关系就成为马克思讨论工人贫困问题的切入口,但马克思并没有仅停留于对两者对立关系的指认上,而是强调贫困同市民社会中现实劳动的内在一致性,即“贫困从现代劳动本身的本质中产生出来”。这种从“现代劳动本身的本质”出发研究劳动和资本的对立关系、探求工人贫困问题产生原因的思路,构成了马克思之后以异化劳动批判私有财产观点的萌芽。在此基础上,面对国民经济学和蒲鲁东对待市民社会内部贫困问题的两种立场和思路,马克思尝试为自己从现实劳动出发批判私有财产的研究工作提出两个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其一,国民经济学“把人类的最大部分归结为抽象劳动”的理论作法在人类发展史上具有怎样的理论价值?其二,以蒲鲁东为代表的尝试以“提高工资”和实现“工资的平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改良方案,犯了怎样的理论错误?因此,在直接意义上,国民经济学和蒲鲁东的所有权理论就成为马克思在第一笔记本后半部分以异化劳动理论批判私有财产过程中主要针对的理论对象,而在更深层次意义上,对国民经济学捍卫私有财产的作法和蒲鲁东“细小改革”私有财产方案的有原则高度的超越则成为马克思着力实现的理论目标。
在地租部分的讨论中,马克思转而说明市民社会中两大阶级之间对立关系的历史形成问题:他指出,随着现代工业和市民社会中竞争关系的发展,在地产被“卷入私有财产的运动”进入市民社会并“转化为商品”的过程中,旧贵族“彻底没落”了,“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差别消失”了,以斯密为代表的国民经济学家指认的市民社会中的三大阶级最终转化为两大阶级。在现代市民社会中,地产也成为资本,私有财产或者说工业资本对工人阶级的统治构成了两大阶级关系的根本内容。与此同时,马克思还回顾了自己自《莱茵报》时期便开始关注的地产析分问题,发现了地产析分作为资本为实现其垄断统治所采取的消灭封建地产的手段的秘密,认识到地产分割中封建地产的消灭、土地所有者阶级的解体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从而在对私有财产历史运动的考察中最终勘破了黑格尔国家学说中“私有财产的神秘主义”的秘密。借助地租部分中对市民社会阶级关系历史形成过程的初步考察,马克思深化了《德法年鉴》时期已经触及的对现代工业历史力量的认识,更为明确地意识到现代工业发展对市民社会内部阶级结构的塑造作用。这种历史性研究的思路,让马克思用来批判私有财产的理论工具——“异化劳动”——拥有了现实历史的视野和路径。
据此理解马克思在第一笔记本后半部分以异化劳动批判私有财产的理论工作,我们可以认识到,马克思对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关系的追问,是一种在历史性地呈现私有财产本质来历的基础上,彻底颠覆私有财产的无历史性及其自然合法性的理论尝试,其中并不存在循环论证的问题:其一,作为对以蒲鲁东为代表的私有财产批判思潮的回应,马克思以异化劳动批判私有财产的作法,意味着一种理论上的推进——当蒲鲁东把所有权(实际上是资产阶级私有财产和封建地产)当作市民社会内部矛盾和贫困问题的原因时,马克思则通过异化劳动揭示私有财产历史来历并据此批判私有财产。其二,建立在对市民社会内部结构和历史发展分析基础上的异化劳动理论,本身具有丰富的社会历史维度,据此揭示私有财产的历史来历,发现私有财产建立在异化劳动基础上的秘密,能够击碎资产阶级国民经济学家赋予私有财产的无历史性和自然永恒性的幻象。其三,在经劳动而领有产品的理论逻辑中,资产阶级理论家将劳动者对自己劳动产品的所有权和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混为一谈了。通过将国民经济学视域中的“劳动”本质性地归结为“异化劳动”,马克思破除了资产阶级私有财产观念赖以依托的“劳动”概念的合法性,在对异化劳动四重规定性的分析中揭露了私有财产背后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关系,实现了对私有财产和资产阶级私有财产观念的彻底颠覆。
站在这样的理论高度上,马克思也就能够回应自己在第一笔记本前半部分提出的理论问题,并指出国民经济学和蒲鲁东所有权理论的问题所在了。基于异化劳动理论,马克思明确意识到劳动(工资)和私有财产的同一性;换言之,工人从资本家手中获取工资的关系无非是“劳动异化的必然后果”,劳动者获取的工资恰恰是工人被资本家统治的最佳证明:“在工资中,劳动并不表现为目的本身,而表现为工资的奴仆。”因此,在现代私有财产关系中,资本和本质上乃是异化劳动的雇佣劳动之间的矛盾统一关系是私有财产关系的实质内容,而国民经济学家和蒲鲁东的问题恰恰在于他们忽视了这一点:以私有财产为前提的国民经济学,尽管也“从劳动是生产的真正灵魂这一点出发”(也就是从劳动价值论出发,从劳动所有权理论对私有财产的论证出发),但是它却“没有给劳动提供任何东西,而是给私有财产提供了一切”。蒲鲁东则从国民经济学在劳动和私有财产问题上的矛盾问题中,“得出了有利于劳动而不利于私有财产的结论”。换言之,蒲鲁东和国民经济学家一样,从本质上是异化劳动的“劳动”概念(即立足于异化劳动的劳动价值论)出发探讨私有财产问题:国民经济学家根本不承认私有财产存在内在矛盾,对作为自身理论出发点的“异化劳动”抱有一种理论无意识的态度。他们试图以实际上是异化劳动的“劳动”概念来证明私有财产的自由、平等的虚假本质,以此来掩盖私有财产背后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蒲鲁东在所有权批判过程中发现了私有财产的矛盾,但他也没能意识到国民经济学依托的“劳动”概念本身存在问题,他的批判逻辑只是从国民经济学中理想化私有财产的一方面——“劳动”(劳动者对自己劳动产品的所有权)出发来反对国民经济学家刻意掩盖的私有财产的另一方面——“资本”(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因此,蒲鲁东以平等工资(平等的个人占有)来取代私有财产(所有权)的方案,并未意识到私有财产内部“劳动”和“资本”之间的矛盾统一关系,他只是用私有财产中“劳动”(异化劳动及作为其直接表现的工资)的一面反对“资本”的一面,仅仅体现了私有财产内部的对立。
据此,马克思进一步指出,蒲鲁东的工资平等方案在改造社会关系的意义上无非是要达到这样一种结果,即将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对立关系改造为作为所有者的社会是“抽象资本家”、社会全体成员合法占有自己的劳动产品(即获取工资)的关系,也就是“使今天的工人对自己的劳动的关系变成一切人对劳动的关系”。在这种社会关系中,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关系以一种空想的形式再度重现,而私有财产并未得到真正的扬弃。因此,蒲鲁东的工资平等方案只是一种追求“细小改革”的改良主义方案。立足对蒲鲁东改良主义方案的批判,马克思提出了以“政治形式”和“普遍的人的解放”之间的内在统一为本质内容的工人解放运动,来扬弃私有财产背后的“人类奴役制”的方案。这一方案立足异化劳动理论、以私有财产蕴含的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奴役关系为批判对象,是一种追求彻底扬弃私有财产的实践方案。对这一方案具体内涵的详细论述,是马克思在第三笔记本中所作的主要工作之一。
总之,马克思借以批判私有财产的异化劳动理论,已经具备了现实社会历史的维度,也就能够在开启政治经济学研究之初揭示私有财产背后劳动和资本的对抗关系。以蒲鲁东的所有权理论为参照,结合马克思对蒲鲁东在其所有权理论基础上提出的工资平等方案的批判,我们可以更为精确地指认马克思在《1844年手稿》第一笔记本中制定的异化劳动理论在私有财产批判上取得的理论进展:相较于蒲鲁东从“劳动”出发批判资本、地产等私有财产形式的理论逻辑,马克思将国民经济学视域中的“劳动”理解为“异化劳动”,进而将私有财产归结为异化劳动的结果,能够更为深刻地揭露现代市民社会中劳动(及作为其“必然后果”的工资)和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层面的统一性,从而真正实现了对私有财产和资产阶级私有财产观念的彻底颠覆。与此同时,借助对蒲鲁东的平等工资(平等的个人占有)取代私有财产方案的批判,马克思发现了蒲鲁东在私有财产内部批判私有财产的局限性,揭露了蒲鲁东所有权理论的改良主义实质,从而在政治经济学研究工作开展之初就实现了对蒲鲁东所有权理论的超越。
四、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与私有财产的历史进展
与第一笔记本有关资本战胜地产过程中三大阶级转化为两大阶级的历史叙事类似,马克思在第二笔记本和第三笔记本的“第1部分”中又一次展开了对资本战胜地产、动产战胜不动产历史过程的考察。两次历史叙述有着共同的讨论对象,但在理论目的、理论高度等方面却存在差异。就理论目的看,马克思对现代私有财产历史来历的再次追问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问题本身,而是从属于无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创构;就理论高度而言,在以异化劳动理论实现了对私有财产天然合法性的彻底颠覆后,马克思转而立足于劳动(异化劳动)是私有财产主体本质的新高度重探现代私有财产(工业资本)的历史来历,并反过来为批判私有财产的异化劳动理论给予更加科学的论证。
在第一笔记本的后半部分,当马克思基于对异化劳动四重规定性的分析得出私有财产不过是异化劳动的后果或产物时,他也就彻底证伪或颠覆了国民经济学全部概念体系得以展开的理论前提——无历史性的或永恒性的私有财产。在此基础上,马克思给自己提出了一个重大的理论课题,即依据新的理论前提,重构国民经济学的理论体系;这个必须重构出来的经济学理论体系显然不再是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而是无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把《1844年手稿》,尤其是该手稿的第一笔记本看作《资本论》研究课题的理论发源地。然而,马克思清醒地意识到,在真正进入《资本论》研究课题之前,必须首先解决两个理论任务:其一是“从私有财产对真正人的和社会的财产的关系来规定作为异化劳动的结果的私有财产的普遍本质”,其二是异化劳动是如何发生的。这两个问题综合起来,实质上乃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追问资本主义的历史来历,而这两个理论任务的必要性在于:只有搞清楚资本主义的历史来历,才能更好地研究资本主义的经济运行机制。
尽管在第一笔记本关于地租问题的讨论中,马克思已经对现代私有财产关系的历史起源作过考察,但那时马克思既没有形成异化劳动理论,也没有提出重构国民经济学的重大课题,因而不能从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的关系出发展开历史的叙事。这两个理论任务的提出,意味着马克思将要在异化劳动形成史和劳动(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关系史的意义上重新考察现代市民社会中私有财产关系形成的历史过程。就异化劳动形成史而言,由于马克思更多的还是像国民经济学家一样在“劳动社会性”和“财富生产的一个主要动力”的意义上,即在提高劳动生产力的意义上来理解“分工”,因而在《1844年手稿》中,马克思并未能解决第二个理论任务。对异化劳动何以发生的理论任务的解决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此时,马克思跃出了“技术性分工”的狭隘视野,发现了分工的社会关系或生产关系属性,从而以作为历史哲学范畴的“自发分工”揭示了劳动之成为异化劳动并导致私有财产的根源,并在对自发分工从农业与手工业、行会手工业与商业到城市产业活动分工历史演进的分析中,揭示了私有财产从土地不动产、等级资本、流动资本(商业资本)到工业资本的历史进程。
就现代市民社会中私有财产关系即以工业资本为代表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形成史而言,马克思是从经济史(第二笔记本)和经济学说史(第三笔记本的“第1部分”)两个维度展开分析的。
其一,在第二笔记本中,围绕租地农场主和工业资本家之间的相互攻击,马克思在经济史的场域中揭示了动产战胜不动产、资本战胜地产的历史必然性。马克思明确指出,私有财产关系包括“作为劳动的私有财产的关系和作为资本的私有财产的关系,以及这两种表现的相互关系”。这一判断意味着马克思此时对私有财产关系的历史考察,是在认识到现代市民社会中劳动和资本对抗关系普遍存在的基础上,要对这一关系的形成展开分析。如此一来,劳动和资本之间关系的线索就内蕴于马克思的历史叙事之中了。在该笔记本中,这一历史叙事展现的并不是从封建社会的私有财产(土地不动产的私有财产)到资本主义的现代私有财产(资本动产的私有财产)的历史,而是从以租地农场主为代表的农业资本主义到以工业资本家为代表的工业资本主义的历史。因此,马克思强调,“私有的不动产和私有的动产之间的差别”是“历史的差别”,“而不是基于事物本质的差别”;它们分别代表的乃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两个历史阶段。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一方面,这种差别体现在产生两种私有财产形式的劳动之间的差异上,即前者与租地农场主组织的农业劳动有关,而后者则体现为工业资本家主导下的工业劳动。另一方面,差别还体现在它们与封建主义的关联度中,即由于租地农场主不过是尚未彻底摆脱封建贵族身份的资本家,农业资本主义还是以封建地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因而劳动还依然“具有表面上的社会意义,现实的共同体的意义”,而作为财产本质的劳动还依然被土地的自然属性和共同体的社会属性的外观所掩盖;工业资本家则相对彻底斩断了与封建所有制及其社会观念的关联,因而作为“获得自由的资本”的动产鲜明地体现为劳动的产物,劳动日益脱离了自然和共同体的外观而现实性地成为“财富的源泉”,成为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最终产生了作为“私有财产的完成了的客观形式”的工业资本的统治。正是现代工业发展推动的动产对不动产的历史性胜利创造了现代世界和“资本的文明”。在第二笔记本残存部分的最后,马克思提示性地描述了动产战胜不动产的历史进程的内在逻辑,即从劳动和资本之间“直接的或间接的统一”演变为劳动和资本的对立继而转化为二者各自同自身的对立。它意味着,马克思不仅将对经济关系的研究融入对历史进程的考察中以呈现现代资本主义的历史来历,而且还意识到必须进而在经济史的现代进程中,揭示现代私有财产关系包含的劳动与资本、工人与资本家相互关系的历史性进展。
其二,在第三笔记本的“第1部分”,马克思从经济学说史的维度出发,分析了现代私有财产即工业资本的历史性生成。直接地看来,在该文本中,马克思紧扣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围绕对财富本质的不同见解,分析了从货币主义与重商主义、重农学派到国民经济学的理论演进,勾勒出最初由国民经济学确立的劳动价值论的理论轨迹。因此,该文本直接呈现出的是马克思对经济学说史理论进程的分析。但是,内在地来看,马克思要追问的核心问题则是工业资本如何历史性地以现代私有财产的形式“完成它对人的统治,并以最普遍的形式成为世界历史性的力量”。因此,看似马克思是在描述经济学说从货币主义与重商主义、重农学派到国民经济学的理论演进,看似马克思是在描述财富的本质从与劳动无关的外在性规定、作为特定的劳动的农业劳动到作为一般劳动的工业劳动的理论进展,但马克思真正要说明的问题则是作为上述经济学说基础的从地产到工业资本的现实进展。换言之,在经济史中,私有财产历经了从地产到工业资本的发展进程;在经济学说史中,即“在科学地理解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理解劳动时,这一过程也在重演”。这一重演的理论表现,就是围绕财富或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这一核心问题,从货币主义与重商主义、重农学派到国民经济学的理论递进;对这一理论递进的回溯,可以印证第二笔记本对工业资本家战胜租地农场主、动产战胜不动产、资本战胜地产的经济史阐释。因此,我们看到,在第三笔记本“第1部分”的最后,马克思把经济学说史的回溯再度导向经济史的向度,指出“地产是私有财产的第一个形式,而工业在历史上最初仅仅作为财产的一个特殊种类与地产相对立……”,“而劳动起初只作为农业劳动出现,后来才作为一般劳动得到承认。一切财富都成了工业的财富,成了劳动的财富,而工业是完成了的劳动,正像工厂制度是工业的即劳动的发达的本质,而工业资本是私有财产的完成了的客观形式一样。——我们看到,只有这时私有财产才能完成它对人的统治,并以最普遍的形式成为世界历史性的力量”。从经济史和经济学说史双重维度对现代私有财产制度历史来历的初步分析,从宏观上规划了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为重要理论环节的后续研究的基本路径和基本方向。此外,在第三笔记本的后续研究特别是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展开批判的过程中,马克思立足于以异化劳动批判私有财产的理论立场,致力于呈现出私有财产批判和黑格尔哲学批判的内在统一,从而在新世界观创立的思想探索过程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马克思明确地意识到,黑格尔对自我意识的理解和国民经济学家对私有财产的理解具有内在一致性:“黑格尔是站在现代国民经济学家的立场上的。他把劳动看做人的本质,看做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他只看到劳动的积极的方面,没有看到它的消极的方面。”马克思的这一论述旨在强调,黑格尔哲学本质上是在抽象思辨的意义上表达了国民经济学对劳动的理解,并在自我意识的运动中思辨再现了异化劳动的现实。黑格尔的劳动确立自我意识的理论逻辑同国民经济学家从含混的“劳动”(本质上是异化劳动)概念出发对私有财产合法性的论证是内在一致的。他们都只是看到了劳动的积极方面——确立现代意义上的个人主体,没有看到劳动的消极方面——市民社会中的异化现实。对黑格尔哲学和国民经济学内在一致性的发现,既表明在私有财产批判和市民社会解剖工作的深入推进中,马克思已经能够进入现实的历史发展进程内部剖析具体的经济关系,又证明马克思此时已经初步具备了结合现实经济关系考察概念范畴的能力。
在以劳动和资本为线索的私有财产历史运动的考察、对劳动作为私有财产主体本质的确证和私有财产批判同黑格尔哲学批判内在一致性的指认的基础上,马克思尝试揭露蒲鲁东所有权理论的秘密:“凡是蒲鲁东认为是劳动反对资本的运动,都不过是具有资本的规定即工业资本的规定的劳动反对那种不是作为资本即不是以工业方式来消费的资本的运动。而且,这一运动正沿着胜利的道路即工业资本胜利的道路前进。”由此可见,马克思在这里初步发现了蒲鲁东所有权理论的社会历史基础:蒲鲁东用平等工资取代资本的方案,只是对法国社会中工业资本逐步上升到统治地位这一历史过程的理论表达罢了。蒲鲁东的理论失误同他对所有权的含混理解直接相关:在批判所有权的过程中,蒲鲁东将对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依托所有权获得地租、利润和利息等各种形式的收益的批判作为自己所有权批判理论的现实内容,但是蒲鲁东仅仅抓住了这些形式在剥削劳动者这一现象层面上的一致性,不能在对市民社会的结构和历史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发现它们之间的历史差别。具体来说,在蒲鲁东这里,利润意味着资本家对工人工资的克扣,是现代市民社会基本经济关系的体现,而地租和利息则是土地所有者和金融家依托其垄断权力获取的收益,它们实质上是在前资本主义世界中就已存在的特权,蒲鲁东指认的“所有权就是盗窃”的社会问题是把这三种收益形式混在一起了。因此,蒲鲁东用抽象的资本家(社会)和工人(成为劳动者的全体社会成员)的关系取代所有者和劳动者之间关系的作法,只是在用理想的资产阶级社会形态消灭封建的和金融资本的特权罢了。在此基础上,我们也就不难理解蒲鲁东在面对阿道夫·布朗基的质疑时,对自己的著作并非是要阻碍“资本的形成”问题上所做的澄清了。究其实质来说,蒲鲁东从“劳动”出发的方案事实上起到了为法国工业资产阶级取得统治地位建言献策的作用。马克思之所以能够初步说明蒲鲁东所有权理论背后的社会历史基础,原因在于,在叙述私有财产的历史运动和国民经济学的历史演进过程基础上,马克思已经开始尝试对作为私有财产主体本质的劳动(异化劳动)的产生作出具体、历史的呈现了。借助对私有财产主体本质的历史确证,马克思进一步增强了分析市民社会内部具体经济关系的能力,而要继续推进批判私有财产的理论工作,就需要在深入市民社会内部结构和历史运动基础上解剖市民社会,并在揭露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背后的社会关系内容过程中不断磨炼私有财产批判的方法论前提,从而走向科学世界观的制定和深化。马克思此处对蒲鲁东所有权理论的进一步批判可以看作他为完成上述理论任务所作的初步工作,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马克思此处的批判只是在从社会现实出发的客观逻辑逐步增强的情况下,对蒲鲁东所有权理论背后的社会历史基础所作的初步呈现,至于对这一问题的深入讨论和彻底澄明,那是直到全面批判蒲鲁东“经济矛盾的体系”的《哲学的贫困》甚至后期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相关文本中才得以最终完成的。
五、建立在“经济的运动”基础上的共产主义
立足私有财产的历史运动,追问积极地扬弃私有财产的现实道路,是马克思在《1844年手稿》第三笔记本中关注的核心问题。在《1844年手稿》前期的理论工作中,马克思已经在以异化劳动批判私有财产的过程中完成了对私有财产合法性的颠覆,并在动产对不动产历史性胜利的梳理中确证了劳动作为私有财产主体本质的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已经能够对第一笔记本涉及的扬弃私有财产和工人解放问题进行系统阐发了。第三笔记本中关于共产主义的七个要点是这一理论工作的集中体现。考虑到这七个要点涉及问题的丰富性以及主题和篇幅的限制,我们只能概括性地提及几个关键理论质点。
首先,基于对私有财产历史运动的把握和私有财产关系的结构分析,马克思批判了当时存在的几种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潮,个中关键在于马克思对它们局限于私有财产内部批判私有财产的指认。就社会主义思潮来说,马克思分别讨论了蒲鲁东、圣西门和傅立叶的社会主义:蒲鲁东虽然能够把劳动看作私有财产的本质,但他只是重点考察了私有财产的“客体方面”——资本,从而只能提出以消除资本通过剥削劳动获得的“收益”为主要内容的“细小改革”方案,无法在理解作为私有财产主体本质的“异化劳动”范畴背后蕴含的社会关系——以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对抗关系为其基本内容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基础上思考扬弃私有财产的科学道路。圣西门和傅立叶则分别从劳动的某些特殊方式——工业劳动和农业劳动出发,批判了导致“私有财产的有害性的根源”的“不自由的劳动”。马克思指出,这些社会主义思潮提出的扬弃私有财产的方案本质上和私有财产也就是人的自我异化“走的是同一条道路”。就共产主义思潮来说,马克思指出:以巴贝夫、卡贝、德萨米、魏特林为代表的共产主义所追求的私有财产的扬弃,不过是“私有财产关系的普遍化和完成”,而卡贝式的追求废除国家政治方案的共产主义也仍然处在“私有财产即人的异化的影响下”。因此,当时存在的清除私有财产弊病的社会主义思潮和主张财产公有的共产主义思潮都不能实现对私有财产的真正扬弃。
其次,马克思此时对共产主义的正面阐述,原则性地表达了彻底扬弃现代私有财产制度的本质性内涵:以往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潮之所以没有真正超出私有财产的界限,是因为:其一,“它还没有理解私有财产的积极的本质,也还不了解需要所具有的人的本性”;其二,“它虽然已经理解私有财产这一概念,但是还不理解它的本质”,即它还不理解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就前者而言,私有财产还只是被视作满足人自身欲望的手段与工具,它对私有财产的需要还不是人的需要,而只是动物性需要。因此,对私有财产的扬弃当然只能以私有财产为前提并必然表现为私有财产的平均主义。基于对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的先行论证,马克思已经深刻地领悟到私有财产的积极本质——它不过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异化,因而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显然只能被理解为人的自我异化的扬弃,而这一扬弃的实质性内涵就是把私有财产作为人的本质力量而重新占有它。在这里出现的是马克思对他所理解的共产主义的第一点重要规定,即“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也就是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而且,马克思特别强调,“这种复归是完全的复归,是自觉实现并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实现的复归”。它表明,通过动产战胜不动产历史进程的考察,特别是对动产历史作用的发现,马克思已经能够对私有财产进行现实剖析和历史评价了。就后者而言,以往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潮都只看到了私有财产制度的不合理性,却并不了解私有财产的本质——主体本质,即不懂得私有财产历史性地根源于异化劳动,不懂得在历史性序列中私有财产不过是异化劳动的后果——只是在异化劳动导致了私有财产之后,在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同时存在的现实序列中,它们才表现为“相互作用”的关系。因此,他们都无法在历史性与现实性相互交织的高度上,把对私有财产的批判引向对异化劳动的批判。这是他们都仅仅局限于私有财产内部批判私有财产,从而把私有财产的扬弃仅仅解释为私有财产的平均主义的又一重要根源。同样基于对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的先行论证,马克思必然把对私有财产的扬弃进而上升到扬弃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的异化劳动的高度,即把扬弃私有财产提升到扬弃异化劳动的高度。在第一笔记本中,马克思把异化劳动的基本规定展开为四重规定性,即劳动产品、劳动活动、人的类本质以及人与人的异化;而这四重异化归根结底不过是人与自然界(作为劳动对象和劳动产品的自然界)、人与人相异化。如此一来,在第三笔记本对共产主义本质内涵的理论阐释中,异化劳动的积极扬弃就合乎情理地被表达为“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人和自然界之间矛盾的解决意味着自然主义,人和人之间矛盾的解决意味着人道主义;在马克思看来,这双重矛盾必须同时解决,因此,共产主义的第二重内涵被凝练地表述为“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
同时,马克思还认为,共产主义运动的开展建立在“经济的运动”也就是私有财产的运动的基础之上。对私有财产历史运动的理解,在关于动产对不动产历史性胜利以及劳动构成私有财产主体本质的讨论中已经作出了,此时马克思所作的理论推进在于:将劳动的线索纳入对私有财产历史运动乃至整个世界历史的理解之上,其中,对现代工业的世界历史意义的指认成为马克思从劳动入手展开历史叙事的支撑点:“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生成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然而,自然科学却通过工业日益在实践上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并为人的解放作准备,尽管它不得不直接地使非人化充分发展。工业是自然界对人,因而也是自然科学对人的现实的历史关系。”我们能够看到,经过以劳动和资本的关系的线索对私有财产历史运动的深入考察,“劳动”已经不仅如马克思在第一笔记本中展现的那样,主要是他用以颠覆私有财产合法性的理论工具,它还具备了历史观的内涵。在马克思看来,作为私有财产主体本质的现实的劳动总是在一定的生产方式(在现代社会中就是工业生产方式)中展开的,它构成了人同自然界产生联系的客观中介:在工业劳动的中介下,前现代世界中人对自然界的依附关系被打破了,自然界的秘密愈发向人敞开,它作为人的“无机的身体”,成为“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和“真正的、人本学的自然界”,是人在世界历史中自我发展、自我实现并追求解放的客观前提。因此,在人的劳动过程中,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具备了现实历史的内涵,世界历史也就作为“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实现了自然史与人类史的内在统一。可见,当马克思开始在世界历史意义上阐发积极扬弃私有财产的共产主义运动时,“劳动”就不再仅仅是马克思批判私有财产的理论工具,它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中具备的历史过程性特征得以绽放出来,成为马克思考察世界历史的重要线索。换言之,现代工业基础上的劳动的线索,已经被马克思视为人的本质实现的现实基础了。如此一来,作为私有财产积极扬弃的共产主义,就是从以劳动为线索的“经济的运动”中内在生发出来的现实运动,而作为人的解放终极理想的共产主义,也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能得到真正的实现。总之,借助在现代工业意义上对现实劳动过程世界历史意义的阐发,马克思开始建构自己对世界历史的全新理解,这是他“走向历史的深处”的新起点,并预示着一种新世界观的形成。
通过对马克思在第三笔记本中共产主义相关论述的梳理,我们看到了建立在“经济的运动”基础上的、作为私有财产积极扬弃的共产主义和蒲鲁东以平等正义为原则、在从劳动出发批判资本的基础上构想的“自由”制度之间的对立。相较于后者而言,马克思扬弃私有财产的理论方案建立对私有财产主体本质——劳动(异化劳动)的历史确证及其蕴含的劳资对抗关系的具体揭露基础上,且借助对现代工业历史意义的指认形成了从劳动线索出发的现实历史的观点,故而已经站在了科学的起点上。后续马克思进一步走向“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的探索,将在深化《1844年手稿》中私有财产批判、市民社会解剖、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潮辨析等理论工作的基础上,获得更加强有力的推进。
从马克思实现对蒲鲁东的思想清算的《哲学的贫困》一书出发,回望《1844年手稿》中马克思对蒲鲁东的评价,我们能够发现,此时马克思还没有完成对蒲鲁东的彻底批判,这主要体现在马克思还不能明确揭露蒲鲁东的唯心史观谬误、阐明其小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阶级本质这两个问题上。要在这两个问题上完成对蒲鲁东的彻底批判,就必须在批判私有财产(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过程中深化对现实社会关系的理解,提升在深刻把握现实社会关系基础上批判抽象概念范畴的能力。在写作《1844年手稿》之后,出于批判鲍威尔兄弟的需要,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又一次探讨了蒲鲁东的所有权理论。在这一文本中,马克思进一步揭露了蒲鲁东所有权理论所依托的小资产阶级幻想,发现鲍威尔兄弟秉持的“自我意识”和蒲鲁东所主张的“平等”在本质上都是资产阶级自由、平等的私有财产观念的哲学表达,从而在概念范畴与社会关系的内在联系、市民社会解剖与意识形态批判等方面进一步深化了《1844年手稿》中已经开启的走向“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的理论探索。因此,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得到成熟表达的唯物史观,正是《1844年手稿》中私有财产批判、市民社会解剖、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批判和以蒲鲁东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潮辨析等理论工作进一步深入发展的结果。以科学世界观为指导,马克思也就能够在《哲学的贫困》中完成对蒲鲁东的思想清算,这同时也意味着新世界观的首次公开问世。在此之后,马克思理论工作的主要线索,就是立足现实个人的历史性实践活动,在政治经济学研究中解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逐步制定批判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科学理论——剩余价值学说。
(卜祥记,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石河子大学绿洲学者;任智勇,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编辑:熊晨玮、刘益建;审校:张佶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