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张琦(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来 源:《学术月刊》2025年第7期
摘 要:所谓公平观,是指体现了一定程度“结果平等”的经济资源的分配。19世纪对《济贫法》的讨论,是古典经济学公平观的主要表现方面之一。亚当·斯密率先改变了对穷人的看法,主张人因贫穷本身就有权得到一定的物质资源。进入19世纪,运行了200年的《旧济贫法》的弊端愈加凸显。马尔萨斯根据其人口原理对济贫法进行了猛烈批判,认为济贫法会制造出源源不断的穷人,最终将社会拖入普遍贫穷的深渊。李嘉图赞同马尔萨斯的观点,运用其工资理论和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同样主张废除济贫法。西尼尔在济贫法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1834年《新济贫法》出台的重要推手之一。与马尔萨斯不同,西尼尔认为生育率是内生的,经济发展本身就会抑制人口增长,他反对《旧济贫法》的理由是认为它会摧毁生产而非人口过剩。古典经济学对《济贫法》的讨论,是经济学史上第一次“公平与效率”之争,且已经触及后来公共选择学派的核心命题即“税费—服务”之间的关联性。群体公平和代际公平问题,亦可追溯至古典经济学的《济贫法》之争。
关键词:公平观 古典经济学 济贫法 人口理论
附 件:从《济贫法》之争看古典经济学的公平观
(编辑:熊晨玮、刘益建;审校:张佶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