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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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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健康风险的一个案例分析
2015.07.23
 摘要:本文借助于2001年在云南省丽江县抽样调查结果的统计分析.论证:(1)中国西部贫困地区的农户面临巨大的健康风险;该地区的妇女和儿童在家庭中处于弱势群体的位置,他们的生殖健康保障需要全社会救助。(2)中国扶贫基金会在云南省丽江县实施的"母婴平安120项目"对提高该地区贫困农户新法接生率,产前检查率等效果明显,在健全现有的农村三级保健网方面起到促进作用。(3)"费用的控制"和"制度运转的高效率"是使农村初级妇幼保健制度具有可持续性的不可或缺的要素。
关键词:妇幼保健  生殖健康  初级卫生保健  

2001年10月份,笔者到云南省丽江县对"母婴平安-120项目"在丽江的实施情况、实施效果以及当地的妇幼健康状况作调查。为获取第一手的材料,在县妇幼保健院大力协助下,选择了"120项目覆盖的塔城、仁和、太安三个乡和项目未覆盖的巨甸镇进行抽样调查,共完成入户问卷90份,抽样情况见表1。
表1、  丽江县样本分布
抽样乡镇  样本户数  百分比  有效值百分比  累积百分比
塔城  21  23.3  23.3  23.3  
仁和  21  23.3  23.3  46.7  
太安  20  22.2  22.2  68.9  
鲁甸*  2  2.2  2.2  71.1  
巨甸  26  28.9  28.9  100  
合计  90  100  100  
*:这2位孕妇是在巨甸卫生院调查到的。
一、丽江县贫困农户母婴健康风险及120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丽江县位于云南省西北部金沙江中游,是中国唯一的纳西族自治县,全县有24个乡镇,发展相当不平衡;其中13个贫困乡1999年人均纯收入641元,孕产妇死亡率为135.5/10万,婴儿死亡率为60.33‰,后二项指标全都高于云南省平均指标和全国平均指标;同期11个非项目乡三项指标分别为1071元,42.75/十万和34.63‰,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贫困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落后,母婴健康面临极大风险;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均显示,贫困人口比非贫困人口承担着极大的疾病负担。据世界银行《1999年世界发展报告》报道,贫困人口比富裕者更易感染某些儿童疾病,孕产妇疾病等。农村贫困人口不仅疾病负担比农村高收入家庭沉重,而且由于经济因素其卫生服务的利用率也远远低于高收入的人群,更加之妇女与儿童在家庭中处于弱势群体的位置,从整个家庭卫生资源的分配上容易被忽视,从而无力支付妇幼卫生服务的费用,无法平等地享受到前期的一些援助项目  改善了的基本妇幼卫生服务,同时贫困人群较低的妇幼保健卫生服务利用率也是对宝贵卫生资源的浪费。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提高妇幼卫生服务的可及性,降低项目乡母婴健康风险;中国扶贫基金会120项目资金主要提供:A、孕产妇补贴(包括产前检查,新法接生,高危住院分娩、危重孕产妇住院分娩,简称4项服务);B、项目执行人补贴(包括县救援中心、村保健员、乡分中心补贴,简称3项激励)。C、启动金。资金运用的主要目标是为贫困乡的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减免费用的综合妇幼卫生服务,改善妇幼卫生服务利用现状  。
120项目从2000年9月份开始实施至调查时仅有1年时间,由于时间太短,对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等长期指标,不宜作效果评价(outcome  evaluation)。因此,本文的主要目标定位是:探索对农村贫困家庭孕产妇及儿童医疗救助的有效方法与途径,提高贫困妇幼群体对医疗救助服务的可及性,以促进医疗服务的利用,改善贫困人群的基本卫生服务公平性,从而为更好地利用120项目资金提高贫困地区孕产妇和儿童健康水平提供建议。
具体目标:1、探索贫困人群实施医疗救助的补助标准;2、目标人群的确定;3、有效利用、合理管理扶贫资金;4、促进特困人群对救助资金的利用;5、对120项目扶贫资金进行过程  (process)  评价;6、对120项目扶贫资金进行产出(output)评价;7、对120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经济学评价。
此次调查主要采取定性调研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定性调研方法主要有:个人深入访谈和小组集中访谈、非参与性观察法;定量研究方法主要是:问卷调查(包括孕产妇问卷与家庭经济状况问卷)、二手资料分析。  
二、分析、比较方法
1、本文拟从三个项目乡120项目实施前后的:a、孕产妇死亡率;b、产前检查率、早检率;c、新法接生率;d、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e、孕产妇系统管理率5条主线进行项目乡在120项目前后的效果比较和检验;对项目乡与非项目乡资金实施事后的指标改变量进行比较,项目乡与非项目乡在项目实施前的指标的比较;项目与非项目乡在项目实施后指标的比较。
2、对项目乡的产前检查、新法接生、高危住院分娩及危重住院分娩的例均补助等进行分析。
3、对妇幼保健、资金的使用构成进行分析。
4、对比丽江县妇幼扶贫专项资金的运作,进行比较分析。
以上分析的局限性在于,妇幼卫生扶贫资金的效果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与连续性。120项目在丽江仅实施1年,一些效果难以在短期内体现出来(如孕产妇死亡率等),所以分析着重在建立系统管理率,产前检查率,新法接生率等工具指标上。
三、"120项目"实施的过程及产出评价
按项目要求,项目乡每名孕产妇要做3次免费产前检查;对新法接生、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危重孕产妇住院分娩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助,这四项服务,可以得到120项目的补贴用以提高项目乡贫困人群对妇幼卫生服务的利用率。
1、产前检查服务
非项目乡(巨甸镇)的情况在表3  显示:2000年的孕产妇产检率为78%,高于1999年水平,2001年(数据使用抽样调查数)为100%,而孕产妇早检率,由2000年的66.3%提高到2001年的88%;但此次抽样检查的行政村仅是武候与古渡行政村,  2000年该二村的产检率与早检率分别为78.80%、69.34%;与2001年数据对比各自的提高率为26.90%和26.91%。


表  2  巨甸镇1999--2000年产检率与早检率  
产检率  均值  早检率  均值
1999年产检率  0.7518  1999年早检率  0.518
2000年产检率  0.7862  2000年早检率  0.663
2001年产检率  1  2001年早检率  0.88

项目乡情况(3个乡合并来看)在表3显示:三个项目乡1999年、2000年2001年产检率总平均数为65.93%、88.02%、95%;同期早检率为43.89%、62.35%、74%;2001年这三项指标分别比上一年增长38%和18.68%,而2000年比1999年的环比增长速度分别为33.5%和18.68%;从以上两项比较来看,项目乡对120项目的反应还未显现出来。
表  3  项目乡1999--2000年产检率与早检率  
产检率及早检率  样本数  最小值  最大值  均值
1999年产检率  3  0.1  0.94  0.6593
2000年产检率  3  0.67  1  0.8802
2001年产检率  3  0.85  1  0.95
1999年早检率  3  0  0.75  0.4389
2000年早检率  3  0.47  0.91  0.6235
2001年早检率  3  0.6  0.95  0.74

2、120项目支持新法接生,对项目乡采用新法接生的产妇给予接生费及药费补助。这里采用非住院分娩新法接生率作对比研究。
表4显示:非项目乡(巨甸镇)1999年、2000年、2001年新法接生率为88.85%、89.86%、100%,2001年比2000年增长11.28%(口径按1.1说明),2000年比1999年增长1.14%。
表  4  巨甸镇1999--2001年新法接生数与新法接生率
新法接生人数和接生率  均值
1999新法接生人数  247
1999新法接生率(%)  88.85
2000新法接生人数  248
2000新法接生率(%)  89.86
2001新法接生人数  3
2001新法接生率(%)  100

项目乡1999年、2000年2001年新法接生率分别为35.08%、53.28%、65.33%,2001年这项指标比2000年提高了  22.63%;2000年比1999年则为51.89%;当这项指标对比可知由于120项目的实施,2001年比2000年项目乡比对照乡增长幅度高。
表  5  项目乡1999--2000年新法接生数与新法接生率
均值
1999新法接生人数  39
1999新法接生率(%)  35.0767
2000新法接生人数  52.6667
2000新法接生率(%)  53.2767
2001新法接生人数  6
2001新法接生率(%)  65.3333
3、120项目对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的补助效果
非项目乡(巨甸镇)情况在表5显示:1999、2000、2001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为91.43%、94.12%、75%,2001年比2000年下降20.31%。
表6  巨甸镇1999--2000年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均值
1999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91.43
20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94.12
2001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75

项目乡数据在表7显示:1999、2000、2001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58.82%、77.43%、100%,2001年比2000年增长29.15%,2000年比1999年增长31.63%。
表  7项目乡1999--2000年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样本数  均值
1999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3  58.82
20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3  77.43
2001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3  100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项目乡在120项目实施后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比非项目乡有明显提高。
4、对于120项目实施至今的补助费用的结构分析。
表8显示:120项目实施至今的各项支出的构成情况;其中县乡两级工作人员补贴合计32,513元,占支出比例达到40%,为开支最大的项目,直接支付目标人群的补贴总额为22,719元,占28%。间接对目标人群的补贴及为项目建立筛查系统的开支为4,435元,占总开支5.4%,其中担架队也仅出动1次,补助了40元。
表  8  "120项目"费用支出结构
项目  总计的百分比  总计(元)
县机构购置固定资产  18.20%  14788
低值易耗品  1.40%  1172.2
村保健员接生补贴  4.90%  4000
孕妇新法接生药费补贴  3.70%  3000
高危孕产妇住乡医院补贴  14.50%  11800
高危孕产妇住县医院补贴  4.30%  3465
危急孕产妇分娩补贴  4.40%  3600
产前检查补贴  1.10%  854
高危孕产妇产前检查补贴  0.00%  0
担架队补贴  0.00%  40
村保健员报表补贴  0.50%  395
县工作人员补贴  26.80%  21783
乡工作人员补贴  13.20%  10730
其他  7.00%  5684.2
合计  100.00%  81311.4

表9显示:由村保健员采用新法接生的产妇例均补助为24.69元,占分娩直接费用的76.69%,在乡医院高危孕妇住院分娩补贴为262.22元/例,占住院分娩费用的60.15%,占总费用37.43%,在县医院住院分娩的高危孕产妇补贴为2,407元/例,占县医院住院分娩费用22.97%,占总费用15.09%,危重孕产妇补贴600元/例,县医院住院分娩费用55.81%,占费用36.69%,由此可以看出120项目补贴比例最高的是村医新法接生费用。所以对提高非住院新法接生率影响最大。对于高危孕产妇送县医院分娩的诱导作用不如到乡卫生院住院分娩,而且在乡卫生院住院分娩的机会成本也远低于县医院。因此调查中显示出到地县医院分娩的仅占8.5%,而去乡中心医院住院分娩的占53.6%,在家中分娩的占37.8%。
表  9  在不同医疗机构分娩费用及机会成本  单位:元
医疗机构分娩  分娩直接费用  交通费用  食宿费用  家属误工费用*  分娩总费用
村医生  均值  32.3333  0  0  0  32.3333
样本数  15  15  15  15  15
乡医院  均值  435.9091  57.2727  90.9091  116.3636  700.4545
样本数  11  11  11  11  11
县医院  均值  1075  111.25  351.25  98.75  1636.25
样本数  4  4  4  4  4
中心乡医院  均值  1021.367  33.7742  218.5161  96.6129  1381.9
样本数  30  31  31  31  30
地区医院  均值  0  0  0  
样本数  1  1  1  
合计  均值  670.35  34.2258  148.0484  75.3226  936.5333
样本数  60  62  62  62  60
*:家属误工费按按当地农业短工工资5元/天计算。
5、"120项目"与"丽江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的比较分析
"专项基金"于2000年5月开始在丽江实施,根据丽江县政府文件按照每个财政供养人员每月1元的标准筹资,共集资12万元。补贴标准为:新法例均20元,住院分娩例均100元,高危住院分娩例均200元,危重住院分娩例均500元,儿童疾病住院例均50元。目标人群确定仅按1999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70元一条标准,覆盖全县。2000年共救助468人,资助37,550元;该项目基金启动以来对提高贫困孕产妇保健服务利用率,降低贫困孕产妇和儿童的健康风险起到了一定作用。"专项基金"与"120项目"对比有如下特点:
(1)、专项基金覆盖面较120基金广。其补贴对象为全县24个乡(在具体运作中实际是划分到行政村一级),但例均补助不如120项目金额大。
(2)、120项目对村保健员给予补贴,以建立完善的孕产妇监查和筛查系统,丽江专项基金没有此笔支出,但是对于非高危住院分娩与贫困家庭危重儿童住院给予了补贴。  
(3)、"专项基金"是靠政府行政命令筹集和管理的,不需要对项目人员给予物质激励,而120项目的实施必须依赖于丽江县现存的妇幼保健系统,所以在项目运作中,对县、乡两级妇保系统人员给予了一定补助以作为激励。
四、120项目的主要成效及原因分析
从前面分析可知,120项目在丽江实施以来,提高了该县13个项目乡孕产妇产前检查率、住院分娩率,新法接生率和高危筛查率等项中期指标。其成功之处在于:
(一)、健全基层妇幼保健网
针对丽江县近年来的孕产妇死死亡案例分析,其中山区、半山区贫困产妇占了死亡总数的84%,这些地区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是:1、经济原因,无钱住院分娩只好在家中分娩;2、交通不便,失去抢救机会;3、文化程度较差,缺乏对分娩风险的充分认识;4、村保健人员业务素质低下,未严格按规定新法接生或是遇到紧急情况处理不当造成;5、原有的三级保健体系,对村妇保员待遇太低,仅有每月30元补助,而对高危孕妇的筛查工作又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手段  。在丽江的贫困乡,往往两个自然村之间路程达4-6个小时,往返需要一天,农户居住极为分散,致使乡村两级妇保员的工作难度较大。针对上述问题,120项日资金有的放矢,其运作的成功之处在于健全了原有的乡村两级妇幼保健网,实施了村保健员全面培训(全县仅漏1人);报送孕产妇监测表格给予1元/份的激励,产前检查每次可领取2元津贴。这些措施保证了最基层的村、乡孕产妇管理与高危筛查工作。就以往孕产妇死亡案例分析,可以避免的就占83%,所以首先发现高危因素,并加以监控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重点。
(二)、针对高危孕产妇的补助
给予高危及危重孕产妇住院补助,产检补助,在乡级卫生院住院分娩补助、高危住院分娩的的补助占直接费用比例达60.15%。对贫困农户还是很有吸引力的。大大提高了项目乡的高危住院分娩率,对新法接生的补助比例高达73.69%,提高了新法接生率,也充分发挥了"中国与加拿大合作项目"捐赠给村一级妇幼保健员的新法接生设备的作用,解决了村级孕产妇保健服务的可及性问题。
(三)、建立了以县妇保院为中心的资金救护体系
120项目丽江县救援中心全体人中随时处于应急状态,接到呼救立即出发。项目实施至今,县中心接到呼救15次,实地救援10人次均获成功。这个应急体系的建立,也对非项目乡产生了正的外部性。
(四)、"120项目"在资金拨付渠道上较为顺畅;由中国扶贫基金会将款项直接拨到县里,使报账和补贴发放渠道通畅,提高了效率;据项目乡卫生院反映,丽江县的专项基金报账手续较为繁琐,乡医院人员到县里两三次都报不下款项来。所以乡医院对该项目覆盖的农户根本不敢垫款,而120项基金则手续简便、快捷,使发放给村保员和农户手里的补贴周期大为缩短。
五、120项目推广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争取以最低的交易成本实现与现有的三级妇幼保健体系接轨,争取把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地用于目标人群。从120项目已支出的费用结构上看,至9月底县乡二级工作人员补贴合计为32908.00元,而孕产妇补贴合计仅为26758.00元,是前者的81.31%,而在前述丽江县专项基金运作中,至2000年末资助了37,550元,救助468人,全部是用于目标人群。究其原因:120项目是外来项目必须借助于现有妇保体系才能将捐助传递给目标人群,所以在与现有制度接轨中花费交易成本和交易费用是不可能避免的。丽江县专项基金则是以行政命令筹资和推行的,不需要新建一套激励和约束办法;两相比较:120项目在运作过程中就比原来的丽江专项基金有效率,但是花费也就更大。如何充分利用现有机制,降低交界费用,这在项目的推广中应加以注意。
(二)在受益对象的确定上,120项目规定贫困对象是已建档登记的贫困户,其标准为:A、所有房屋土木结构;B、家中没有500元以上的电视机;C、家中没有大牲畜;D、家中没有大型生产机具。按照以上标准,贫困户划分到乡一级。在此次调查中我们发现两个问题应引起注意:1、各级政府任期内有一定脱贫目标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这当中难免会有虚报的动机与可能。此次走访的几个乡,都发现有的家庭已极为贫困,但未被列入贫困户名单,也不能享受补助。2、贫困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并不是几个框框条条能完全界定的。此次调查的项目乡之一仁和乡拉巴支村,  1999年以前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破伐木材。村主任介绍,当地在未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前,每天约有70多辆东风货车在拉木料,村民的收入比现在高。此次调查中我们在农户家里都还可以见到借款购置的汽车闲置、报废。由于"天然林保护工程"于1999年在丽江县实施,受其影响较大的主要是一些贫困乡,如鲁甸、仁和等。这些农户当时靠木材购置了房屋或电视机、牲畜等  类物品,现在虽然已经返贫,却不能享受120项目给予贫困户的救助了。在太安乡太安村调查时,我们走访一个农户,其父母都有残疾,而且父亲可能患有慢性肝炎,家中有一部拖拉机,房屋还宽敞,但屋内家徒四壁,而且一旦老人有事,便立即陷入贫困了。这种情况完全按照扶贫办的条条划分,是应该剔除在外的,但是120项目立足于长期考虑(10年期的计划),所以不但应顾及现实的贫困问题,还应该考虑潜在的贫困问题。
3、120项目资助对象一刀切到乡一级,则非贫困乡的贫困孕产妇实际上是得不到救助的。此次在对照乡--巨甸镇的红顶自然村走访到一个产妇,家中极为贫穷,而且有一个有残疾的公公,问卷调查中发现这位妇女在分娩前,村医检查出来她属于高危孕妇了。村医检查发现胎儿较大,可能会出现难产,建议其住院分娩,但其家中无力承担这笔费用(红顶村离巨甸中心卫生院仅仅20分钟的路,而且交通便利)。该妇女在分娩时确实出现难产,仅是由村医为其输液及救治,当时建议立即送巨甸医院,但家人说付不起钱,所幸的是母子平安。(该村医担任妇保工作已近20年,经验较丰富)。但这一例和丽江县妇幼保健院赵淑芳院长对以往孕产妇死亡案例分析中的情况何其相似!问题是红顶村属武侯行政村,不是丽江专项基金覆盖点(该项基金实际运作中仅到行政村一级),也不是120项目的覆盖乡,所以成了"被爱心遗忘的角落"。
要克服上述问题,可否考虑采取参与式评估(PRA)的办法,利用现有的三级妇幼保健网信息系统,由村妇幼保健员首先上报该村贫困户名单。此次陪同我们调查的各村妇保员,对于该村每户的经济状况实际上是最了解的,对于应给予帮助的贫困孕产妇情况也是最清楚的。  
(三)各村保健员在现有的120项目运作框架下存在苦乐不均的问题。在太安乡汝南行政村,其村医说村中仅有4个孕产妇,而项目覆盖的仅1人,她至今也只报送了4份表,得了4元钱,而送表到乡卫生院来去花了5元。在整个太安乡项目覆盖的孕产妇也仅有27人。塔城乡孕产妇则为102人,这种由于各地孕产妇分布的不均匀,交通与居住分散情况不一样等因素使有些村妇保员对120项目的反应不够积极。他们透露希望在年终考核的时候,能公平地得到奖金。所以在年度考评中注意考虑这种因素,而且在评级时应同时衡量增长率与绝对指标。此次调查的仁和乡新法接生率为66.7%,而这项指标在1999年,2000年分别为10.20%和33.93%,提高明显。但如果仅按一些绝对指标衡量,其新法接生率水平还是极低的。另外,该乡拉巴支村,原无村卫生室和妇保员,直到1998年该乡才成立卫生院,而且人口以傈僳族为主。该村新培训回来的妇保员很敬业,但由于才接手工作,业务水平上还不太令人满意。这种情况评级时应充分考虑原来该村起点较低的因素。由于关注贫困人口的实际需求,国际组织、发达国加援助机构和国内非政府组织近年来的项目都把援助重点置于村庄一级,强调社区为基础的发展模式;所以在项目补贴上应大力向乡村一级倾斜才是降低贫困人群健康风险的关键。
(四)充分考虑卫生资源区域布局特征
丽江县地形如同一只蝴蝶,大研镇位于两翼中间。此次调查我们访问塔城乡在最西北端,乡政府距县城145公里,路况不好,车行需6-7小时,西部的另外3个项目乡:鲁甸,黎明  、仁和距县城分别为145公里、120公里、65公里,且路况更差。至九月底,塔城乡利用120项目呼救过3次,实际上都是将危重孕产妇送到巨甸中心医院抢救(医院实力特别强)。在巨甸中心卫生院我们也亲自见到几个鲁甸乡,塔城乡和黎明乡的孕产妇,其中一些是高危孕妇,巨甸中心医院的实力完全可以与县医院相媲美,而且实际上也起到了乡救援中心的巨大幅射作用;上述几个乡如果出现危重情况,要送到县里救助或县里赶到救助,时间上根本不可能。根据对丽江县孕产妇死亡的案例分析来看,如东部出现危重情况只有向县里救助,贻误了抢救时机。而西部几个项目乡实际依靠巨旬医院。但巨甸医院周边几个乡路况较差,而且巨甸镇不是项目乡,又无车辆。危急的孕妇都是由另几个乡自行组织送到巨甸抢救。可见在项目中考虑这一层因素,对巨旬中心院给予一定支持,对西部几个项目乡能够主动地承担起分救援中心的幅射作用,就能使县救援中心能专注于东部的突发情况。因为东部的呜音中心卫院业务水平太低,就连输血条件也不具备。这样建议主要是考虑到充分利用现有的卫生资源布局,发挥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用。
(五)考虑对儿童疾病及防疫给予补助。丽江县2000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新生儿死率分别为49.09%与44.42%  这二项指标,虽已达到了比1999年降低三分之一的目标,但距全国平均水平的40.6%和33.5%还有差距。儿童死亡原因的1、2顺位都是新生儿疾病与肺炎2项,丽江县儿童4苗接种率未实现2000年95%的目标;由此看来丽江县U5MR和IMR也是一项急待攻克的目标。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朱玲教授2001年10月在丽江的调查报告中提到的一个案例:丽江县龙山乡增明村有一贫困农户由于小儿患病,家庭背上了2年的债务,并且在决定治疗不治疗时,也极为犹豫。
表  10  样本户儿童就医费用及次数
样本数  最小值  最大值  均值
平均儿童生病就医费用(元)  28  1.6  500  74.9143
儿童生病就医次数  29  1  8  1.6379
有效样本数  28  

120项目可以考虑对新生儿疾病与肺炎及重症住院给予一定补助。按照丽江县专项基金2000年运作报告,危重儿童抢救也仅有5例,花费250元(例均50元)。从表10可以看出这个补助额占儿童治疗费用的比例已经很高。
根据丽江县妇幼保健院120项目进度表统计,至2001年9月30日,全县有贫困孕产妇740人,孕产妇1,573人,至今为止项目进行实质运作仅大半年,对于孕妇各项补贴花费26,758元,按照《母婴平安120调查策划报告》中国扶贫基金会每年救助补贴的投入为8.829万元,是完全有能力覆盖全县所有乡的贫困孕产妇及次贫困孕产妇的。根据昆明医学院张开宁等学者对世界银行卫VI项目在云南大理的南华、南涧及会泽三个县实施的效果评估显示:妇幼扶贫补助金覆盖了贫困组与次贫困组的南涧县优于资金仅覆盖贫困人群的南华县的实施效果  。
(六)对县救援中心配置的车辆应该尽快到位。县保健院至今仅有一部延期报废的小客货两用车,对开展救援工作极其不便。在设备的购置上,应充分考虑当地的意见。此次我们调查中发现?quot;世界银行卫Ⅶ项目"配备给各乡卫生院的高压消毒锅很不适用,只好闲置,浪费了宝贵的卫生资源。
总之,120项目对降低贫困地区的母婴健康风险,保障贫困人群生殖健康的权利,改善这些家庭未来的人力资源状况都做出了极大的努力,取得的效果从以上指标的分析中可见一斑。并且因为120项目加强了村医培训,在《致贫困孕产妇家庭的一封信》的发放过程中,也起到了宣教作用。无疑这一切都会降低贫困家庭孕产妇以生命为代价的学习成本。从生殖健康保障的角度来关怀贫困地区妇女与儿童的基本权利,旨在解救贫困社?quot;两条生命,一个家庭"的"母婴平安120行动"丽江县的试点证明:这是贫困人口最紧迫的需求,是社会扶贫最紧急的召唤,是人类爱心最渴望的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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