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4-03-22

调整字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大学相关文件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统筹做好复试组织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现就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要求

 

  经济学院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不低于教育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所划定的分数线,并按院系排名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

 

  二、复试时间

 

  2024年3月29日全天,上午进行专业综合笔试,下午进行综合能力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三、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和大学有关规定,经济学院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按照150%的差额比例确定我院复试名单。

 

  四、复试考核方式

 

  1、复试采取现场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包括专业综合笔试(15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50分)和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200分)。同时考生可自愿提供个人专业能力与潜质相关证明材料供复试小组综合评价参考。

  2、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3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包括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或在读证明(应届生);

  (4)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科研能力和经历、研究生期间学习研究规划,1500字左右);

  (5)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大纲、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参加学术科研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和证明。具体附加材料要求由各院系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6)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将相关资料和情况进行书面说明。

  以上(1)(2)(3)(4)项为必须项,(5)(6)项由考生根据院系要求及个人实际情况提交。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合成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kycjjx@cass.org.cn

  考生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因特殊原因影响无法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应及时向我院说明情况。

  3、考生应在复试期间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党委、分党委、党总支)、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详见附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考生应进行体检,按照相关要求,拟录取考生需在二级甲等以上等级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完成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及时提交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和4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40%

  同等学力加试两门,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合格线为60分)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合格线为复试总成绩的60%)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

 

  本年度经济学院计划接收调剂生专业和人数,依大学相关要求统一发布。

 

  六、拟录取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将在本院网站(https://se.ucass.edu.cn/)向社会公布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将做适保护隐私处理)、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享受初试加分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复试结果(排名)于复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由大学统一公示。

 

  七、监督电话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010-68050129。

  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010-81360224。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