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系2018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办法

20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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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接收条件

  1、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思想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没有任何违法纪律处分记录;

  3、学习成绩优异,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培养潜质;

  4、毕业时应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拟录取推免生不得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

  二、接收专业

  报名时请查阅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人数。

  三、申请材料 (复试时提供)

  1、《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点击下载

  2、本科阶段历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推荐高校教务处公章)。

  3、学生证、身份证、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4、网上报名时需要提交的相关表格复印件。

  5、公开发表的论文、著(译)作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

  推荐免试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申请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

  四、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要求,所有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进行,否则无效。

  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招生办法和招生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我校推免工作具体时间进程如下:

  9月28日—10月5日,本校或外校推免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报名时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等。

  10月5日左右,审核报送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研招办统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需要在24小时内上网确认是否接受复试。

  10月11日左右组织复试,请考生也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了解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10月13日前,统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在我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推免生须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我校不再发放纸质接收函。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系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