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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王天蛟:魁奈经济思想的批判性审视与中国溯源——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构建为观照

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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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旭(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王天蛟(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来源:《当代经济研究》2020年第11期

  摘要:被誉为“欧洲的孔子”的魁奈,其思想的形成受到中华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带有浓重的中国色彩,并且其思想也深刻影响了后续的亚当·斯密、马克思等经济学家。魁奈身处中、西、马三种思想体系的交汇点,对其经济思想进行批判性审视与中国溯源就极为重要。同时,在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营养时,必须确立科学坐标,不能用西方经济学话语体系和范式来解读中国古代经济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构建不仅要坚持、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而且需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因此,在构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过程中,迫切需要在理论层面上注重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将思想史的发展传播与中国现实的历史方位结合起来,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创新和发展。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魁奈经济思想;自由放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应该体现继承性、民族性。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要善于融通古今中外各种资源,特别是要把握好三方面资源。一是马克思主义的资源,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的成果及其文化形态;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资源,这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分宝贵、不可多得的资源;三是国外哲学社会科学的资源,包括世界所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取得的积极成果,这可以成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有益滋养。[1]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应将这三个方面的理论资源融会贯通,在吸收借鉴中不断创新发展。

  被誉为“欧洲的孔子”的魁奈,是主张学习中国哲学与文化的启蒙思想家之一,其思想形成的过程受到中华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带有浓重的中国色彩。并且,魁奈的这一思想形成路径也深刻影响了后续的亚当·斯密、马克思等经济学家。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同样需要借鉴和吸收国外经济思想的合理成分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对魁奈经济思想进行批判性审视与中国溯源,可以为我们提供很好的范本。

  一、魁奈重农主义经济思想体系的中国渊源及呈现的二重性

  马克思非常重视以魁奈为代表的重农学派的经济思想。他认为,重农学派的重大功绩在于,他们在资产阶级视野以内对资本进行了分析。正是这个功绩,使他们成为现代政治经济学的真正鼻祖。[2]15魁奈不仅是法国重农学派的创始人和重要代表、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奠基人之一,也是一位深受中国思想影响的学者,在当时被尊称为“欧洲的孔子”。在17世纪末至18世纪末这100年间,欧洲兴起了前所未有的“中国热”而魁奈正是主张学习中国哲学与文化的启蒙思想家之一。“自然秩序”思想是魁奈所创立的重农学派经济思想体系的哲学基础,所谓“自然秩序”,就是自然运动的基本规律。重农主义译自Physiocracy一词,原意为自然的主宰。同样,中国古代经济思想背后的哲学支撑也可追溯到道家的“自然法”思想。有学者认为魁奈的“自然秩序”思想的形成来源于魁奈对中国古代哲学“天地之道”“天理”“道法自然”等概念的理由,并对此进行了考证。①此两者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但并不能把它们完全地等同起来。以“自然秩序”思想为哲学基础的重农学派理论和以道家“自然法”思想为基础的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呈现出截然不同的特点,相对于从农业生产自然过程出发进行分析的重农学派,中国古  代学者更注重从政策实践中提炼形成自己的经济理论。

  无论是中国学者还是西方学者,都肯定中国思想对魁奈重农学派思想体系的形成产生了巨大的影响。②魁奈对古代中国文化的推崇,和他对待儒家代表人物孔子的钦慕态度,被他的学生米拉波在其葬礼上做了如此的评价:“孔子的整个教义,在于恢复人受之于天,而为无知和私欲所掩蔽的本性的光辉和美丽。因此他劝国人信奉上帝,存敬奉戒惧之心,爱邻如已,克己复礼,以理制欲。非理勿为,非理勿念,非理勿言。对这种宗教道德的伟大教言,似乎不可能再有所增补;但最主要的部分还未做到,即行之于大地;这就是我们老师的工作,他以特别聪睿的耳朵,亲从我们共同的大自然母亲的口中,听到了‘纯产品’的秘理。”[3]从米拉波对魁奈学术思想的总结性评价中可以看出第一,魁奈思想体系的确深受中国哲学思想的影响,他对中国的哲学与文化,尤其是孔子的思想有着深入地了解,并将它赋予了崇高的地位;第二,魁奈的思想体系并非完全依附于中国的哲学思想,他也提出了许多原创性理论。“纯产品”是魁奈在其重农主义思想体系中确立的核心范畴,但这一范畴却从未出现在孔子的学说之中,也不曾出现在其他中国思想之中。

  从对魁奈著作年表分析来看,魁奈对中国哲学思想的吸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他在法国理性主义、自然法哲学的基础上,吸收接纳了中国古代哲学思想,进而构建了其“自然秩序”学说,并把这一学说与经济理论进行了结合。从魁奈1756年至1758年所著的《明证论》《租地农场主论》《谷物论》以及《经济表》来看,魁奈此时的思想受当时法国哲学界笛卡尔和斯宾诺莎的唯物的唯理论影响很深,[4]4-9而中国思想对他此时的经济理论体系并未构成直接影响,也未形成他的“自然秩序”学说。③1763年,在为米拉波《农业哲学》所撰写的第七章中,魁奈第一次提出“自然秩序”的概念,这实际上是为其经济思想建立哲学根基进行了初步探索。[4]266由魁奈的著作推断,在这一阶段魁奈的自然主义思想仅仅来源于法国启蒙主义和笛卡尔的理性主义。[5]1765年,魁奈发表了《自然权利》与《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两部著作,表明此时他已经深受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影响,并在法国理性主义与中国哲学思想结合的基础上建立起自己的“自然秩序”学说。在《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中,他指出:“自然法则确立对人类最有利的自然秩序,确切地规定适合于一切的自然法,这是永恒存在的、不可改变的,显而易见是最好的法则。”[6]121在1766年后发表的《经济表的分析》《重要的考察》《农业国经济统治的一般准则》等重要著作中,魁奈已经将“自然秩序”学说总结性地确立为其重农学派经济思想体系的哲学基础。④

  在《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这部专门对中国经济社会文化进行研究的著作中,魁奈用两个小节分别介绍了作为中国哲学基础“自然法”的核心内涵以及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状况。[6]45-65魁奈认为,中国的繁荣和富裕是因为其“政治制度和道德制度是建立在对于自然法则的认识的基础上,而这种制度也就是认识自然法则的结果”。[6]111在这样一种制度下,“农业总是受到尊重”[6]67,统治者为树立起尊重农民的观念而树立各种法规并一直赋予以农为业者各种特权。在魁奈早期著作《租地农场主论》《谷物论》以及《经济表》中,魁奈已经提出了重农思想。实质上,魁奈在吸收了中国哲学思想精华之后,逐渐对自己过去的已然初步形成的“自然秩序”思想以及重农思想进行了深化与完善。他希望法国向中国学习,顺应自然并重视农业。

  在“自然秩序”思想的基础上,魁奈所构建的重农主义思想体系呈现出二重性。一方面,魁奈在强调“自然秩序”的同时,将道家的“无为”思想片面地理解成了“自由放任”的理念(laissez-faire),实质是对道家思想的一种误读。老子的“无为”思想,以及后续司马迁受黄老学说(即黄帝之学和老子之学的合称)影响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所论述的经济思想,不能简单地被认为是与西方自由主义一致的经济思想。在魁奈早期的经济学著作中,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自由主义经济思想。之后,魁奈从中国哲学中汲取了一些有利成分,深化其自由主义思想,并为其所创立的重农学派赋予了自由主义的内核。这一思想,被后来的亚当·斯密进一步发展,并为西方主流经济学所继承。另一方面,魁奈从生产的自然过程出发,将“自然秩序”确认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从而为经济学提出了认识客观规律的任务。这是以魁奈为首的重农主义者的科学功绩。在某种意义上,后续的古典经济学家,如亚当·斯密和李嘉图,都是沿着这条道路前进的。

  1. 魁奈将“无为而治”诠释为“自由放任”是思想史翻译的“互译性”问题

  一般认为,斯密和其他英语世界的学者所使用的“自由放任”一词来自于法语词汇“laissez-faire”,传统的经济自由主义是由法国重农学派的柯尔内(M.Gournay)首创,并最先使用。米塞斯(Ludwig Mises)曾这样评价过魁奈所创立的重农学派思想:“在18世纪的法国,自由放任!通行放任! (laissez-faire,laissez-passer)这是崇尚自由者用来集中表达其纲领的一句口号,其目的在于确立毫无任何妨碍的市场社会。为实现这一目的,他们主张废除一切法律,一切妨碍勤奋和效率高的人们(企业)打败懒惰和低效率者的、一切旨在限制商品和劳动流动的法律。”[7] 实际上,这个用语是由17世纪法国商人勒让德尔(Legendre)所创。法国路易十四的财政大臣柯尔培尔(Jean BodinColbert)约见商入勒让德尔,提出“何为保护法国商业的最佳手段”的问题,后者回答“自由放任,允许通行”。法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布阿吉尔贝尔(Pierre Boisguillebert)则是使之成为学术术语的第一人。[8]

  在魁奈早期的经济著作中,已经表达了一定的经济自由思想。他在《租地农场主论》中说:"我国谷物对外贩卖的自由,是复兴王国农业的重要而不可缺少的手段。"[4]29在《谷物论》,中魁奈则把英国的谷物贸易自由所取得的良好成果作为其谷物贸易自由思想的重要论据。[3]88魁奈所绘制的《经济表》实质是对一个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具有完全的经济活动自由、已储备财富再生产和国民经济剩余生产所必要的充分资本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4]23在《经济表》中,魁奈将国民分成生产阶级、土地所有者阶级和不生产阶级,并分析了三个阶级之间的生产流通与再生产活动。马克思指出:“魁奈的《经济表》就是要通过图解来清楚地说明:一个国家(实际上就是法国)每年的总产品,怎样在这三个阶级之间流通,怎样为每年的再生产服务。” [9]在魁奈的分析中,三个阶级在自由经济的条件下使国家经济处于均衡状态,并每年有规则地、循环地进行财富的再生产。马克思对此总结道,重农学派体系“实际上这是第一个对资本主义生产进行分析,并把资本在其中被生产出来又在其中进行生产的那些条件当作生产的永恒自然规律来表述的体系”。[2]23

  许多学者将魁奈的自由经济思想归结为中国哲学思想对其的影响。中国学者谈敏认为:“重农学派从自然秩序引申出经济自由主义,提出自由放任’的著名口号,与古代中国从‘顺天之道’或‘取法于’的观念出发,主张‘因民之所利而利之’,信奉‘无为而无不为’的为政原则,极为相近。”[10]还有学者认为,魁奈是受了道家思想的影响,而老子的《道德经》以及司马迁的《货殖列传》中的思想则是“自由放任"的道家渊源《,货殖列传》《道德经》所蕴含的市场经济思想甚至在一些方面比斯密、魁奈更深刻。[11]当代哲学家克拉克在其著名的“思想史三部业”之一的《东方启蒙:东西方思想的遭遇》一书中,认为重农学派所用的“laissez-faire”词汇来源于中国道家的“无为”概念。[12]这些观点都有一定合理之处,但也并不完全准确。从魁奈早期的经济著作进行推断,魁奈在撰写《经济表》前后并没有过多地接受中国哲学思想,但此时他已经有了尚处在萌芽阶段、还未形成成熟理论的自由主义思想,这一时期他的自由主义思想应该仅仅来源于法国自然法哲学。1765年,魁奈发表了《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这一著作,表明他在这一时期已经对中国哲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在中国哲学思想的影响下,魁奈于1766年到1767年对他之前的经济思想、哲学思想做了整理、总结与深化,并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自由主义思想。魁奈所有重农学派集大成之思想主要体现在《经济表的分析》《重要的考察》《农业国经济统治的一般准则》这三部著作中。他在《重要的考察》中这样论述:“在一个处于繁荣状态的国家里,耕种以及交易的自由与便利达到了最高阶段”,“因此对外贸易应该是完全自由的,必须从一切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免去一切的课税”。在这里,魁奈指出了交易自由、贸易自由对国家经济繁荣发展的重要性,同时也提出了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相调和一致的思想,“在所有的商业交易中,贩卖者和购买者是相对立的,但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自由地订立契约。他们这样调整的利益和公共的利益相一致,因为他们自己是他们利益的唯一最适合的审判者。”这一观点与斯密“看不见的手”促进私益与公益一致的理论几近相同。[4]352-356

  大多数将魁奈经济思想溯源至中国道家学说的学者,一方面没有注重魁奈本身的法国自然哲学背景,另一方面也将中国道家思想片面地归结为自由主义思想。如果单纯从字面意义来看,道家“无为”的概念很容易被理解成政府完全地不作为。这一词汇被西方传教士翻译时,在西方的语境文化因素等影响下则更为明确地被解释为政府的不干预与个体的绝对自由这一含义。但实际上,“无为”概念必须放在中国语境以及整个道家思想体系中去理解,它在不同的条件下是有着不同的内涵的,它与“laissez-faire”所强调的自由放任概念更是有所区别的。仅仅从字面意义将“无为“理解为无所作为,进而将其引申至自由主义并不准确。老子的《道德经》与司马迁的《货殖列传》所阐述的道家治国理念和西方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更是完全不同。从经济发展的实践来看,在较长的人类历史中,中国古代的生产力都远远超出西方,但深受老子和道家思想影响的中国却从未形成像西方一样的资本主义自巾市场经济制度。因此,更不能简单地把老子和司马迁归结为市场经济理论的鼻祖。绝大多数将老子和司马迁归为自由主义者的学者,实际是在西方文化语境的框架下对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与经济思想做简单地归类,而没有尝试在中国文化语境下对“道法自然”“无为”等概念进行更为深入的探索。他们也没有意识到法国重农学派把“无为”概念转化成“laissez-faire”概念,并把“道法自然”理解成“道法自由”这一过程是一个典型的思想史翻译中的“互译性”问题。“互译性”问题由新翻译理论创始人之一刘禾提出。她指出,现代思想史的研究看不到“互译性”的存在是一个致命的盲点。[13]所谓“互译性”,指的是语言和语言之间相互翻译时所创造的认识论空间。两种语言在翻译时,往往一个词语背后站着多重词语而不能直达所谓的概念,如果词语背后站着多重的词语,而不能直达所谓的概念,那么在思想史的研究中就应当做更多、更详尽的溯源工作。“互异性”给思想史研究,尤其是近代史和现代史的研究带来的一大难题,它也是思想史研究绕不过去的、致命的盲点。应该说,互译性也是许多学者在经济思想史研究中忽视的问题。从《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来看,魁奈对中国的研究是深入而详细的,但由于受到语境文化因素等影响,魁奈所理解的一些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已经在西方特定的思维模式下被加工成了新的概念,而这些被翻译后的新的词汇概念已经与中国原有的思想大为不同。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新的概念已经对魁奈思想体系产生了巨大影响,使他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自由主义思想。谈敏曾提出,魁奈独特的自由放任和开明专制和谐统一的理论来源于中国,其原因在于开明专制下的自由放任状态为中国所独有、而西方绝无的。[10]而这恰恰体现了魁奈对道家“无为”概念理解的偏差。诸如“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14],“为政以德,则无为而天下归之”[15]53等言论,所论述的是统治者应以德化民方能治理好国家的思想,和西方经济学所强调的保护私有产权的自由放任的思想完全不同。

  2. 魁奈将“自然秩序”明确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

  魁奈是从农业生产的自然形式开始了对经济的分析。魁奈的贡献在于,在《经济表》中通过抽象说明了组成经济机构有关的全部要素,进而分析了这个机构的各部分的相互关系,各部分相互作用的结果,以及这一机构再生产的全部过程。[4]2这种分析实际已经明确了经济发展中存在着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在此基础上,魁奈通过计算农业生产中投入与产出的差额,构建了其“纯产品”学说。这实际是魁奈试图以农业生产中产出的使用价值多于投入的使用价值的实例,来说明剩余价值的来源,而“纯产品”也是“纯粹的自然赐予”。[2]15魁奈之所以发现“纯产品”,是在于魁奈在观察农产品作为自然物质的变化形式,在扣除种子以及农业劳动者和租地农场主的口粮之后依然有所剩余。但是,由于魁奈没有构建一个科学的价值理论,导致其理论有明显的错误之处。他忽视了在农业生产中如农具、肥料等其他物质的消耗,而并没有找到这些其他物质与农产品统一的计算单位,因此,他只能从物质上,而不是从价值上去理解“纯产品”。

  1763年,米拉波出版了3卷本的《农业哲学》。魁奈指导他撰写了整个著作,并亲自执笔了最重要的第7章。这部著作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对魁奈经济理论的普及作出了很大贡献,更在于是为重农学派确立“自然秩序”的哲学基础进行了初步探索。魁奈指出,在《经济表》中,他抽去全部不规则干预的结果且的是“来追寻原因和结果的自然秩序”。经济机构再生产运动的全部过程,即是“自然的作品的再生和持续,是自然的伟大力量的凝聚和集中的结果。”魁奈将这一过程归结为自然规律:“这种令人惊叹的机构的秩序和经过,是由造物主所最后决定的。对于规定着一切事物的伟大规律,是贯穿到各个部分,并且统辖着全体。”[4]266,267

  在魁奈逐渐接受中国哲学思想之后,其“自然秩序”学说也趋于完善。魁奈正式把“自然秩序”确立为其全部思想体系的哲学基础,并对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性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论述。在《自然权利》中,魁奈指出“自然秩序”即是独立于人类意志的、自然运行的客观规律。⑤他还将“道德规律”或“道德秩序”与“物体的规律”一道,纳入自然法的范畴,认为结成社会的人们应该服从自然法,这一“司以作为最完善统治的基本规律”,以及依据自然法制定的实在法,这一“有关自然秩序的管理的规律”。[4]333在《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中,魁奈强调了理性的重要性,认为只有通过教育和对自然的研究获得理性之光,才能制定符合自然秩序的立法,并且必须使行政权力和国家服从于这种最高的立法。同时他也指出,经济学本身也是通过理性的自由运用发展起来的:“只有通过依靠理性的这种运用,人们才能够发展经济科学,而经济科学是奠定国家统治基础的一门伟大科学。”[6]119也就是说,魁奈认为重农学派本身即是他通过对自然法则的研究,运用理性归纳总结创立起来的。魁奈还由对单个农场农业生产的观察,引申出对国家治理模式的思考,他说:“对于某个农场的土地耕作的经营管理,就是广泛的国家统治工作的一个模型,……耕作者服从自然秩序,因此只应遵守物质法则以及物质法则为他们所规定的那些条件,而不应被迫遵守任何别的法则。而且,行政当局在整个社会统治中应当受这些物质法则和这些条件的指导。"[6]120可见,魁奈认为政府治理也应该如农场管理一般,遵循客观的自然规律。

  经济学家陈岱孙指出,“自然秩序学说第一次明显地确认了在人类社会中存在着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从而为经济学提出了认识客观规律的任务。……这个概念意味着社会经济受着一定客观规律制约,范畴之间有其相互的内在联系,事物的发展存在着理论上的可预测性。”[16]魁奈的这一思想极大影响了后续的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实际上只是丢掉封建外观的自然秩序,而李嘉图虽然摒弃了自然秩序而以功利主义为出发点,但他的体系也完全建立在确认自然规律存在的基础上。

  3. 从魁耐思想透析如何把握中华文化经济思想的实质

  尽管魁奈的经济思想受到中华传统文化的影响,但不能说中国传统文化中根植着自由主义经济思想。一些学者在西方的文化语境和学术视角下去理解中国的经济思想,刻意向西方经济学靠拢,认为中华文化中存在自由主义经济思想体系,这既不科学而且有害。这些认识主要集中于对老子和司马迁的经济思想的研究,需要在中国语境中做出澄清,这样才能准确把握其思想内涵。

  老子并不是一个纯粹经济学家,他的经济思想实际蕴含在他的道家哲学思想体系当中。首先,从中国古代以道家作为指导思想的经济实践来看,中国从未推行过西方式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汉初的经济实践,汉朝初立,从汉高祖刘邦至文景两朝,均奉行黄老学说“无为而治”的治国理念,使社会经济获得显著的发展。⑥但这并非是在经济上实行完全的“放任自由”。文景两朝重臣的晁错提出了“贵栗”,“守边劝农”等经济政策,为文景两朝所采纳,其实质即是通过国家宏观调控和统一组织生产,调整谷物价格,扶植农民经济地位,并实现各地经济的平衡发展。其次,以道家学说为基础的法家对中国古代政治经济体制影响探远,但法家学说却促使中国自秦汉以来构建了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式的政治经济体制,而并非西方式的“小政府,大社会”体制。法家思想集大成者韩非子“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17]2146并将道家“无为”思想具体化,认为君主不应亲自操持事物,而应该根据臣子的职责和主张做到赏罚分明,依法治国。⑦秦始皇、李斯把法家思想用于治国的实践,建立起大一统的王朝。汉初虽在表面上确立道家黄老学说作为指导思想,但实际在具休治国上受法家影响深远。所谓汉宣帝言:“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18]277,正是对此的总结。

  将司马迁的经济思想片面地理解为“自由放任”思想,实际上是只关注了《史记·货殖列传》中的一些理论,而并没有综合地结合《史记》全篇去整体把握司马迁的经济思想。首先,司马迁提出了应该辩证、因地制宜地处理对经济的管控和放任政策,并不是单一强调自由放任。在《平准书》中,司马迁指出了货殖行为的弊端,也辩证地指出了汉武帝盐铁官营、平准均属政策的优点和缺点。⑧他提出:“是以物盛则衰,时极而转,一质一文,终始之变也。”[17]1442认为经济政策应该随经济形势不断发展而变化。其次,司马迁在黄老思想的基础上,发展出“因循”思想。⑨因循理论,实际上是如何处理主客体关系的原则问题,人在客观规律面前应该遵循客观规律,这就是循;在这个前提下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客观规律因势利导,做到合目的性和规律性的统一,这就是因。因循,体现了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之间的有机统一。[19]司马迁认为“因循”即是“奉法循理”之意,引申到治理经济中,即与法家因势利导、依法治国等思想异曲同工。⑩再次,司马迁将人性做最大善意假设,而完全不同于西方自由主义的“理性经济人”假设。司马迁的人性自利论仅仅针对货殖行为而言,从《史记》通篇来看,司马迁更多阐述的是人性可被教化,可被引导的理论。(11)他言道:“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 ”[17]3099认为法令是可以引导民众向善的,即使文法和行令不完备,如果在上做官的人不违乱法纪、奉职循理,那么善良的民众自会心存戒惧地自我约束修身,而天下则自然大治。司马迁的这一理论实质是把自己“因循”理论的再具体化,指出“顺其自然”的实质是在政治经济治理中用德行和法令去教化引导人民,这和西方自由主义建立在“理性经济人”假设基础上,提倡个体完全自由的理论完全不同。

  二、马克思对魁奈政治经济学思想的评析以及批判性地继承

  1. 马克思对魁奈政治经济学思想的评析

  马克思深刻地评析了魁奈政治经济学体系的二重性。他指出,魁奈所创立的重农学派的巨大功绩是,把生产的自然形式看成社会的生理形式,“即从生产本身的自然必然性产生的,不以意志、政策等等为转移的形式”,即是物质规律;而错误在于,“他们把社会的一个特定历史阶段的物质规律看成同样支配着一切社会形式的抽象规律。”[2]15

  马克思肯定了重农学派为现代政治经济学发展所开辟的道路。他指出,重农学派在分析生产的自然形式的过程中,对资本在劳动过程中借以组成的物质要素进行了分析,还研究了资本在流通中所采取的形式,并且一般地确定了资本的流通过程和再生产过程之间的联系。在这两个要点上,亚当·斯密继承了重农学派的遗产,把抽象范畴固定下来。马克思还认为,重农学派的另一贡献与特征在于,它把关于剩余价值起源的研究从流通领域转到直接生产领域,这样就为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奠定了基础。[2]19

  马克思指出,重农体系的根本矛盾在于对剩余价值解释的二重性。按照重农学派的意见,农业劳动是唯一的生产劳动,而地租是剩余价值的唯一和一般形式。[2]20,21一方面,重农学派最先试图用对于别人劳动的占有来解释剩余价值,并且根据商品交换来解释这种占有。他们把地租这一土地所有权的实际经济形式,脱去土地所有权的封建外壳,归结为超出工资之上的纯粹的剩余价值。另一方面,重农学派又只按封建主义的精神,从自然而不是从社会,从对土地的关系而不是从社会关系,从使用价值和物质的增量而不是从价值或其增量,引申出剩余价值。马克思科学地指出,重农学派体系的矛盾归根结底是资本主义生产初期的矛盾,那时资本主义生产正从封建社会内部挣脱出来,所以重农学派暂时还只能给这个封建社会本身以资产阶级解释,但还没有找到它本身的形式。[2]26对此,马克思总结道:“在重农学派本身得出的结论中,对土地所有权的表面的推崇,也就变成了对土地所有权的经济上的否定和对资本主义生产的肯定。”[2]26一方面,重农学派根据地租是唯一的剩余价值这一点,把全部赋税转到地租上。“这样做,表面上是有利于土地所有权,不是为了工业的利益而是为了土地所有权的利益。”但另一方面,“赋税的负担,从而国家的各种干涉,都落不到工业身上,工业也就摆脱了国家的任何干涉”,进而只要通过自由放任和无拘无束的自由竞争,就可以听任资本主义生产自行其是。[2]27这样看来,重农学派实际代表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要把资产阶级社会从建立在封建社会废墟上的君主专制下解放出来。

  在马克思看来,魁奈所开创的重农学派体系对剩余价值解释的二重性是相互关联,不可分割。(12)魁奈是从农业生产的自然形式开始了他的分析,而劳动能力的价值和这个劳动能力所创造的价值之间的差额,无论在哪个生产部门都不如在农业这个最初的生产部门表现得这样显而易见,因此魁奈得以形成他的“纯产品”理论,即剩余价值理论。但是,魁奈没有按对别人劳动占有的角度对剩余价值进行深入分析,而是按照封建主义的精神,从自然关系而不是从社会关系引申出剩余价值,将剩余价值看作是自然的赐予,并认为工业并不创造任何价值,从而把农业提供给工业的价值以另一种等价物归还的这一过程看作是自然的过程,由此提出了“自由放任”这一思想,为资本主义工业发展而服务——这样,自然规律即转化成了自由放任,社会一定特定历史阶段的物质规律成为支配一切社会形式的抽象规律。归根结底,魁奈身处欧洲封建制度逐渐瓦解而资产阶级逐渐兴起这一历史阶段,有着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因此并不能科学准确地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动的本质和发展规律。魁奈对中国古代哲学、经济学思想的接纳与吸收虽然极大地丰富了他的经济思想体系,但本质上还是把中国思想为他代表着的新兴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2. 马克思对魁奈政治经济学思想的批判性地继承

  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重农学派的研究成果,也批判地继承了其他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理论成果,创立了和资产阶级经济学相对立的无产阶级政治经济学。

  首先,魁奈经济思想中已经具有了一定唯物主义痕迹。在1758年魁奈发表的《关于人口、农业与商业饶有兴趣的提间》中,对法国一百多年以来的气候、土地、耕作、人口、谷物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为《经济表》的撰写奠定了基础。[4]5在《经济表》中,魁奈则从农业生产的自然形式出发,以农业资本主义概括资本主义的生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则是在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双重规定下形成的科学体系。马克思通过运用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透过经济现象表面发现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关系和运动规律,也说明了这些本质规定为什么必然采取这样一种表现形式,以及它怎样表现为表面呈现出来的那种形式。

  其次,魁奈以范畴式地分析阐述了资本的地位与作用,亚当·斯密则在此基础上把抽象范畴固定下来。马克思则通过运用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规定下的方法论,科学地规范了无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一系列经济范畴。马克思指出,魁奈把他所规定的经济范畴,放在脱离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条件下去理解。[2]15他认为,由于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及其在历史过程中所发生的变化,经济范畴如同他所表现的生产关系一样,也不是永久存在的,而同样是历史关系的产物。

  再次,马克思高度评价了魁奈在《经济表》中对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所作出的尝试。[20]当然,由于重农体系本身的矛盾性和历史局限性,魁奈所描述的社会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实质指的是生产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而并没有分析产业资本整个再生产和流通的过程。想比较与魁奈,马克思则在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基础上创立了完整的社会总资本再生产和流通的学说,对资本主义生产和再生产内部相互制约、相互依赖的关系及其在商品流通和实现过程中的矛盾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同时,马克思也在魁奈的影响下,完成了自己的《经济表》。

  最后,魁奈以“自然秩序”学说,为经济学提出了认识客观规律的任务,以后的古典经济学家都是沿着这条道理前进。相较于前人,马克思和恩格斯则通过创立唯物史观,阐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并通过运用唯物史观视阙下的“总体方法论”和总体方法论规定下的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这两类具体方法,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的运动规律。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更加深入地研究了自然界与自然科学的发展,发现了自然发展客观规律与入类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统一性。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发展的价值

  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精神命脉,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来源。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够礁入中国,其一在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很强的包容性。《中庸》讲:"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15]18“中和”“和而不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是维系与协调不同族群、不同宗教文化的润滑剂。“中和”理念强调了对各民族文化、乃至各思想体系的取长补短、交流、对话、相互学习与融合。正由于此,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以很强的包容性容纳了马克思主义,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生根发芽。其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念一定程度上和马克思主义是相通的。中国古代重要的儒家经典《礼记·礼运篇》就提出过大同思想,对大同追求的这种价值理念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本质上是相容契合的。此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所体现的民本主义、知行合一、实践理性阴阳辩证等理念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也都是相通的。其三,马克思主义是时代的选择,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本身也离不开中华民族儿代先进知识分子身上所具有的优秀传统精神。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历代知识分子都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1911年爆发的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满清帝制,名义上在中国建立起了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样民主共和体制,但照搬西方却并没从根本解决国家贫弱、民生凋敝的根本问题,反而使中国陷入到政权频繁更迭和军阀混战之中。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也正是中国先进知识分子身上独有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担当、天下为公的理想、自强不息的精神以及济世救民的情怀,才使得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广泛传播。中国革命与中国建设的伟大成就都证明,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能发展中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资源这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分宝贵、不可多得的资源。……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21]16,17在历史发展的今天,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应以史为鉴,学习和借鉴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所积累的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了偷历朝历代政治经济发展的成败得失。在继续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构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过程中,更应重视中国人几千年积累的知识智慧和理性思辨的内在价值,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和营养,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更为有力地彰显中国智慧。在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可靠、科学、持续的理论支撑的同时,也让世界知道“学术中的中国”“理论中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中的中国“以及“为人类文明作贡献的中国”。[21]17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当代中国的继承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科学社会主义的主张受到中国人民热烈欢迎,并最终扎根中国大地、开花结果,决不是偶然的,而是同我国传承了几千年的优秀历史文化和广大人民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念融通的。”[22]在某种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成功是因为马克思主义适应了中国的文化传统与经济传统,更通俗地说是适应了中国的基本国情和现实国情,也就是说,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的历史、理论和实际的统一。作为“现代政治经济学的真正鼻祖”的由魁奈所创立的重农学派思想体系对中国文化和哲学思想的接纳吸收,更突显了中华传统文化与哲学思想的重要性。如何在理论层面上,探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经济理论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关系,如何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发展的价值,也成为新一代经济学者的任务。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所说的,观察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需要有一个宽广的视角,需要放到世界和我国发展大历史中去看。从中国和世界社会科学的互动中去探求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从中国和世界历史上东西方思想家们的互动中去认知利思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无疑是一条科学的路径。

  

注释

①对此,唐庆增指出:“中国数千年来,天道观念,牢不可破,代天行事者为天子,天命即自然律。凯奈重视自然律,认自然律即中国先哲之所谓‘道’,因而推崇赞扬中国之社会,连带及中国之专制政体。”(详见唐庆增:《中国经济思想史》,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438页)中国学者谈敏认为,“自然秩序”思想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欧洲本身的古希腊传统,而从中国古代“天地之道”“天行有常”“天理”等思想中、吸取了不少新的滋养。(详见谈敏:《重农学派经济学说的中国渊源》,《经济研究》1990年第6期、第66-76页)

②经济史学家唐庆增指出:“然中国与欧洲各国之通商,远在斯密斯(Smith)之先,而中国文化之斩入欧洲,亦并非为最近二三百年之事实、然则中国之上古经济思想秀流入西土,殆为必然之事实......凯氏(Quesnay)因此亦喜研究中国之学术事理,故其经济思想受中国上古经济学说影响特深。”(详见唐庆增:《中国经济思想史》,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438页,其中斯密斯即指亚当·斯密,凯氏、凯奈指魁奈)德国学者利奇温(A.Reiuhwein)在分析魁奈《经济表》时说:“他企图把天道和人道合二为一,把作为正道的,或如中国人成为世道的自然秩序,是实际的秩序合二为一,......他的心理是和中国人相通的,从这种心理上的相通,遂对中国人的国家概念和中国人发生深切的敬慕。”(详见利奇温:《十八世纪中国与欧洲文化的接触》,朱杰勒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92页)

③魁奈在《经济表》最初印刷时,曾附有《苏理氏王国经济精华》,提出“不生产的支出,则可以任其自然。”但并没有形成较系统的自然秩序学说。(详见《魁奈经济著作选集》,吴斐丹、张草纫选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59页)

③魁奈提出:“依据自然秩序的最恒久的规律,确定由生产阶级每年用年预付二十亿[利弗尔]重新生产出再生产总额五十亿[利弗尔]。”“这个世界上,一切的东西,都是受自然规律的支配。”“国民明显的应该接受构成最完善的管理的自然秩序一般规律的指导。”(详见《魁奈经济著作选集》,吴斐丹、张草纫选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43-344,364页)

⑤比如在《自然权利》论文中,魁奈写道:“但是人在宇宙构成中,人们不可能领会到神的意图,不可能认识神为创建和保持它的事业而制定的不变的规律。”“但如果是有理性地进行最好的选择,而且形成了宇宙的实际规律的秩序所支配,那就会获得很好的发展。”(详见《魁奈经济著作选集》、吴斐丹、张草纫选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25,328页)

⑥《汉书·高祖纪下》记载“天下既定,命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定章程,叔孙通制礼仪,陆贾造《新语》。”(详见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81页)陆贾主张“行仁义,法先圣”“清静无为”。(详见陆贾:《新语校注》,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59页)

⑦韩非子曾言:“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是以明君守始以知万物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故虚静以待、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又言:“人主之道,静退以为宝。不自操事而知拙与巧,不自计虑而知福与咎。……故群臣陈其言,君以其主授其事,事以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详见:韩非:《韩子浅解》,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32-33页)

⑧在《平准书》中气司马迁描绘了商人的一些行为、如“富商大贾或趼财役贫,转毂百数,废居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给。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国家之急,黎民重困”,“商贾以币之变,多积货逐利”,认为商人不仅蓄积财物而且奴役贫民,而且常常不帮助国家的急难,而这也是汉武帝实行盐铁官营,平准均属等政策的原因之一。(详见:详见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版寻第1442页)

⑨司马迁指出:“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详见:详见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292页)

⑩“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弟为鲁相。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详见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101页)

(11)曹桂华、李理认为,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等言论是一种人性自利论的哲学(详见曹桂华、李理:《司马迁经济思想伦理简论》,《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第54-57页)

(12)马克思否定了欧仁·德尔,认为重农学派关于只有农业劳动才具有生产性、关于地租是剩余价值的唯一形式、关于土地所有者在生产体系中占杰出地位这些独特的论点,同重农学派的自由竞争的宣传、大工业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原则毫无联系的观点。(详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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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稿:张佶烨;审校:王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