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近代中国农业发生的最大变化,实际上是外部环境的变化,即外国列强入侵引发的中国产业结构变化和中国融入了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由此也引发了中国农业土地经营由过去封建社会的集中化转为分散化的趋势。但是,土地分散化趋势虽然是封建土地制度的衰落,但并不意味着农业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农业经营规模趋向分散,并非是由于小规模经营优于大规模经营,而是由于中国广大的农民处于人口和劳动力过剩的情况下,尽管经营条件不利,他们还得接受这种不利于经营条件而继续维持生产,走投无路,不生产就得挨饿。小经营在市场面前,还缺少随市场涨落而调节其生产的机动能力,这并不是他们不知趋利避害,认识上迟钝麻木,而是由于极端贫困所致。这种家庭经营表面上的牢固稳定,掩盖了这种经济实质上的贫弱性。从而使人们忽略了近代农村经济的贫困化与小农经济反而有所发展这两种现象的内在联系。
【主题词】小农经济
一是恰亚诺夫提出的小农经济是以生存为目的,可以不计成本和利润。
斯大林也说:要使农业成为现代的大农业,具有积累和扩大再生产能力的农业,“只有两条道路可走,一条是资本主义的道路,即是在农业里培植资本主义,使农业成为巨大的农业,结果使农民陷于贫困,而使资本主义企业在农业中发展起来。……另外一条道路是社会主义的道路,即是在农业里培植集体农庄和苏维埃农庄,结果是使小农户联合成为用技术和科学武装起来的巨大集体农庄”。[3]
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完成土地改革以后,中国共产党也认为:“小农经济是不稳固的,时刻向两极分化,有的人因天灾人祸而穷困破产,有的人却利用做投机买卖、放债、雇工的办法来剥削旁人;如果不对它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农村中的少数人就会发展成为富农剥削者,而多数人就不得不忍受贫困甚至破产的痛苦。”[4]
在外国,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并没有导致像非农产业那样,出现两极分化,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分离,即一方面是资本的集中,另一端是无产者的集中。而是家庭农场表现出极大的生命力,逐渐成为农业生产的主体。在中国,虽然没有经过一个农业资本主义发展的阶段,但是在封建制度解体或被消灭以后,在市场经济和允许所有制存在发展的条件下(例如新民主主义体制和目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小农经济的发展趋势是像我们过去所预测的那样,出现两极分化,导致少数人变成资本主义性质的地主,而大多数农民变成农业雇佣劳动者呢?还是像国外发达国家那样,仍然以家庭经营为主,并不导致土地大规模集中经营。
这里需要明确,资本主义在农业中的发展,像它在其他产业中的发展一样,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资本家的各种行为,无论是投资方向、扩大或缩小规模、改进技术以及寻求垄断等等,都是为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实现和保持利润最大化。在农业中也不例外,资本家是否对农业投资或追加投资以及扩大再生产(兼并),一是取决于目前农业与其他产业相比较的投资收益(或称资本利润率);二是取决于对农业未来收益的预测,即农业与其他产业相比,新技术、新产品和市场的发展空间,以及降低成本(包括管理成本)的空间;三是取决于农业规模效益的边际,即扩大生产规模是否有利于提高资本的利润率,因为毕竟农业生产的特点使它不同于工厂生产和第三产业。如果在上述前两个方面,农业处于劣势,而在第三个方面,与家庭经营相比又没有优势,则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大规模农业就不可能取代家庭经营。这里还不说政府为社会稳定,有意识地保护和扶持家庭农场。
在发达国家,包括亚洲的日本、韩国,甚至中国的台湾地区,资本主义的发展并没有摧毁家庭农场,换句话说,农业中的家庭经营是与社会生产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的。
在中国,我们过去长期认为,在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小农经济的发展趋势必然是两极分化,导致小农经济被资本主义大农业取代。但是,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
二、农业经营规模缩小及经营分散的趋势
(一)保定11个村被调查户阶级成分样本分布
成份 | 户数 | 百分比 | 有效百分比 | 累积百分比 |
地主 | 18 | 2.27 | 2.28 | 2.28 |
富农 | 50 | 6.31 | 6.32 | 8.60 |
上中农 | 45 | 5.68 | 5.69 | 14.29 |
中农 | 247 | 31.19 | 31.23 | 45.51 |
下中农 | 39 | 4.92 | 4.93 | 50.44 |
贫农 | 300 | 37.88 | 37.93 | 88.37 |
雇农 | 19 | 2.40 | 2.40 | 90.77 |
资本家 | 2 | 0.25 | 0.25 | 91.02 |
工人 | 8 | 1.01 | 1.01 | 92.04 |
其他 | 63 | 7.95 | 7.96 | 100.00 |
合计 | 791 | 99.87 | 100.00 | |
缺失值 | 1 | 0.13 | | |
总计 | 792 | 100 | | |
(2)1936年样本分布
成份 | 户数 | 百分比 | 有效百分比 | 累积百分比 |
地主 | 47 | 2.97 | 3.13 | 3.13 |
富农 | 110 | 6.95 | 7.32 | 10.45 |
上中农 | 19 | 1.20 | 1.26 | 11.72 |
中农 | 487 | 30.76 | 32.42 | 44.14 |
下中农 | 21 | 1.33 | 1.40 | 45.54 |
贫农 | 654 | 41.31 | 43.54 | 89.08 |
雇农 | 65 | 4.11 | 4.33 | 93.41 |
小业主 | 1 | 0.06 | 0.07 | 93.48 |
工人 | 17 | 1.07 | 1.13 | 94.61 |
其他 | 81 | 5.12 | 5.39 | 100.00 |
合计 | 1502 | 94.88 | 100.00 | |
缺失值 | 81 | 5.12 | | |
总计 | 1583 | 100 | | |
(3)1946样本分布
成份 | 户数 | 百分比 | 有效百分比 | 累积百分比 |
地主 | 48 | 2.53 | 2.54 | 2.54 |
富农 | 98 | 5.17 | 5.18 | 7.72 |
上中农 | 3 | 0.16 | 0.16 | 7.88 |
中农 | 776 | 40.93 | 41.04 | 48.92 |
下中农 | 2 | 0.11 | 0.11 | 49.02 |
贫农 | 820 | 43.25 | 43.36 | 92.38 |
雇农 | 48 | 2.53 | 2.54 | 94.92 |
工人 | 14 | 0.74 | 0.74 | 95.66 |
其他 | 82 | 4.32 | 4.34 | 100.00 |
合计 | 1891 | 99.74 | 100.00 | |
缺失值 | 5 | 0.26 | | |
总计 | 1896 | 100 | | |
(二)1930年土地拥有状况
(1)土地使用面积结构
| 样本数 | 平均值 | 标准差 |
占有土地数 | 759 | 22.36 | 37.24 |
典入土地数 | 36 | 5.34 | 3.89 |
典出土地数 | 30 | 5.82 | 5.56 |
租入耕地面积 | 56 | 6.98 | 8.87 |
租出耕地面积 | 18 | 9.77 | 9.00 |
(2)自有、典入、典出的农业用地面积
| 样本数 | 平均值 | 标准差 |
占有耕地面积 | 728 | 22.28 | 37.15 |
典入耕地面积 | 36 | 5.34 | 3.89 |
典出耕地面积 | 30 | 5.81 | 5.57 |
(3)租入租出土地面积
| 样本数 | 平均值 | 标准差 |
租入耕地面积 | 56 | 6.98 | 8.87 |
租出耕地面积 | 18 | 9.77 | 9.00 |
租入租出土地合计 | 74 | 7.66 | 8.93 |
(三)1936年土地拥有状况
(1)
| 样本数 | 平均值 | 标准差 |
占有土地数 | 1514 | 20.03 | 35.62 |
典入地 | 73 | 4.77 | 3.80 |
典出地 | 60 | 4.44 | 3.27 |
租入耕地面积 | 55 | 7.23 | 8.25 |
租出耕地面积 | 16 | 13.11 | 11.67 |
(2)
| 样本数 | 平均值 | 标准差 |
占有耕地数 | 1450 | 20.10 | 35.75 |
典入耕地 | 72 | 4.83 | 3.79 |
典出耕地 | 60 | 4.44 | 3.27 |
(3)
| 样本数 | 平均值 | 标准差 |
租入耕地面积 | 55 | 7.23 | 8.25 |
租出耕地面积 | 16 | 13.11 | 11.67 |
租入租出耕地数 | 71 | 8.55 | 9.37 |
(四)1946年土地情况
(1)土地使用面积结构
| 样本数 | 平均值 | 标准差 |
占有土地(亩) | 1643 | 17.55 | 17.14 |
典入地(亩) | 2 | 3.95 | 4.74 |
典出地(亩) | 0 | | |
租入耕地(亩) | 59 | 5.49 | 3.32 |
租出耕地(亩) | 21 | 14.14 | 14.00 |
(2)租入、租出土地面积
| 样本数 | 平均值 | 标准差 |
租入耕地(亩) | 59 | 5.49 | 3.32 |
租出耕地(亩) | 21 | 14.14 | 14.00 |
租入租出土地面积合计 | 79 | 7.86 | 8.53 |
(五)按阶级成份农户经营规模(户均经营耕地亩数)变化趋势
成份 | 1930年 | 1936年 | 1946年 |
地 | 89.43 | 78.66 | 54.39 |
富 | 60.81 | 54.06 | 43.52 |
中 | 25.27 | 23.21 | 20.12 |
贫 | 9.10 | 8.65 | 9.17 |
近代以来出现的这种经营分散起着破坏封建土地制度的作用。它和通过租佃关系实现的经营分散起着维护封建土地制度的作用相反。农业经营分散已发生了质的变化--破坏封建土地制度。这表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化已经和封建土地所有制不相容了。
近代以来中国半殖民地化过程,不仅加速了封建土地制度的解体过程,而且也规定了解体的方向,因为劳动生产率落后的农业,受到外国资本主义竞争和国内腐败政府赋税的压力,几乎无利可图,只能向小土地所有制发展,而不可能出现资本主义性质的土地制度(这对今天也是一个启示)。
在战前粮价跌落的冲击下,愈是规模大的经营缩小愈显著。地租是剩余劳动的支配形态,地租决定利润,利润只是地租支配剩余劳动以后的余额,利润的有无、多少受地租所决定。利润的有无无确切保证。单纯为谋取利润的大经营不可能存在,偶然出现亦很难长久存在下去。大经营存在的根据或其经营目的,主要是地租而不是利润。主要是凭借地权,而不是凭借资本去取得的。旧中国农业大经营主要是建筑在自有地的基础上,凭借地权取得农民的剩余劳动。地主从事经营或放弃经营均不失为地主。农业资本家只能从事经营而不能放弃经营。放弃就不成其为资本家。封建性地租是剩余劳动的支配形态,由于它排斥利润的独立存在,使得谋取利润的大经营不可能出现。这种地租只允许小佃农制经营出现。其经营结果将全部剩余劳动交给地主,留下的仅是必要劳动部分,无法积累扩大经营规模。所以在封建社会不发生大经营排斥小经营问题。但是这也不说明小经营优于大经营,只说明封建剥削关系的过度成熟。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封建土地制度本身已经孕育出使自己走向灭亡的种子,即小佃农制会转化为小土地所有制。相反,虽然中国的封建土地制度具有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的特点,但是其本身却不可能孕育出资本主义种子来,资本主义从城市工商业中发展起来,并充分发展之后,才能为农业资本主义发展创造条件。
关于封建生产关系的解体,可以从这种生产关系本身的内在矛盾去分析。封建租佃关系本身包含了使自己解体的矛盾在内。
第一,封建租佃关系是建筑在地主和农民小经营之间,地租把剩余劳动全部掠夺去了。封建地租扼杀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因而也扼杀了自己赖以剥削的基础。
第二,封建地租的反生产性、反经营性,必然引起土地的贫瘠化。以保定为代表的华北平原(黄河、海河、淮河流域)是著名的低产易涝的多灾区,单产下降,灾害愈演愈烈,生产下降,人口增加,人穷地也穷,地穷人更穷,破坏了农业生态平衡。
土地贫瘠化在传统农业社会里,只会引起周期性的重新分配资源的社会动乱;但是在1840年中国转入工业文明发展道路后,却可以促使封建土地制度的解体。这是因为:收成不稳引起租佃关系不稳定,促使地主自己经营。经营地主形态出现有三个条件:收成不稳定;自营便于经商;当地劳动力过剩,工价便宜。保定地区的经营地主具有封建性(指与封建社会的经营地主没有什么不同)。地主大经营与农民小经营没有技术上质的差别。生产工具好一点,但雇工耕作质量差。经营的外部社会经济条件,普遍存在高利贷,经营地主往往是兼商人、高利贷。地主、商人、高利贷三位一体。地主经营内部雇佣关系带有封建性,和封建租佃关系一样,都是基于土地占有形成对农民剩余劳动的占有。地主经营与资本主义经营区别点是地租与利润尚未分离。保定地主经济中的雇佣关系实质上是租佃关系。
第三,促使封建土地制度趋向解体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商品经济对于自然经济的破坏。保定在华北属于于交通便利、工商业发达地区,城乡关系比较密切。当然,封建土地制度解体还有政治上的原因。地主、高利贷、商人加重对农民的剥削,农民起而反抗,抗战前十年内战正是农村经济矛盾在政治上的反映。统治者为镇压农民加速扩大军事机器、政权机器,财政支出大增,加重农民负担,十年中农民负担成倍增加,土地税增加,地主转嫁负担到了极限,形成占地不利,也促使土地制度的解体。
根据前面数据,保定农业经营是趋向分散的:地主富农的大经营趋向缩小,中贫农的小经营趋向发展。对此怎样认识,是农村趋向繁荣?还是进一步贫困化的表现呢?前面已经指出,当时的农副业经营是处在极端不利的条件之下,农产品价格急剧下降和销路不畅,农业捐税大大加重,抗战期间及以后货币贬值均给农业以严重摧残。小农经济正是在这种极为不利的情况下有所发展的,是贫困化的一种表现。在经营极端不利的情况下地富大经营趋向没落,中贫农小经营走向发展,说明地富大经营的落后性。地富经营和中贫农小经营在技术上并没有显著的质的差别,都属于经营管理和技术上比较落后的前资本主义性质的经营形态。当市场出现了不利于农业经营的情况以后,地富大经营即不能以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技术的办法去应付危机,结果只有走向收缩经营一途。
可是为什么大经营收缩,而小经营趋向发展呢?并非小经营优于大经营,而只是由于中贫农小经营处于人口和劳动力过剩的情况下,尽管经营条件不利,他们还得接受这种不利于经营条件而继续维持生产,走投无路,不生产就得挨饿。小经营在市场面前,还很少有随市场涨落而调节其生产的机动能力,这并不是他们不知趋利避害,认识上迟钝麻木,而是由于极端贫困所致。这种表面上的牢固稳定掩盖了这种经济在实质上的贫弱性。从而使人们忽略了农村经济的贫困化与小农经济反而有所发展这两种现象的内在联系。
随着地富经济的趋向收缩,保定农村租佃关系、雇佣关系和借贷关系亦一同趋向收缩,农民所受地主剥削有所减少,这是否意味着农民经济的独立性加大,经济情况有所改善呢?事实上却恰好相反。
第一,为什么这三种剥削关系趋向收缩呢?岂不是由于地富在雇工经营无利可图所以减少雇工,岂不是由于小农已不易在经营中实现地租的完纳所以减少租地,岂不是由于农产品降价和销路疲滞,所以商人和崐高利贷者不敢轻易放贷吗?总之,正是由于小农经济的贫困化,引起了上述三种剥削关系的收缩。
第二,在这三种剥削关系收缩后小农经济的情况如何呢?小农在自己的经济中每一劳动力的收入趋向落在长工工资水平以下,小农为减少租地增加自地必须在短期内集中支付一笔地价给地主,加深了小农经济的拮据局面。在农产品降价和销路疲滞的情况下,举债的条件又苛,因此金融上更困难。总之,他们为取得劳动机会,为取得土地使用,为取得资金周转,都是愈来愈困难和愈来愈代价高了。
第三,农产品价格的急剧下降,赋税的加重,乃是城市对于农村剥削的加重,使农村内部剥削关系向城乡剥削关系转化,变化了的不是剥削本质而是形式罢了。
在殖民主义者控制下的城市对农村的剥削加重的结果,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前途是愈加渺茫了。保定调查资料更进一步告诉我们,在当时的条件下,影响农村资本主义发展的,除了封建剥削这一因素外,还有帝国主义剥削和官僚资本主义剥削两个因素。所以当帝国主义者和官僚资本主义者对农村的剥削加重,因而使封建剥削有所削弱时,农村资本主义也仍然得不到发展的机会,连落后的地富大经营也都不易存在,至于资本主义经营就更没有发生和发展的条件了。原因是当时缺乏一个有利于本国城乡资本主义发展的市场条件,我们不仅不能开拓和发展国外市场,而且还不能保持国内市场的控制权。本国市场的主权已经旁落,这就是扼杀我国工农业发展的关键所在。
保定的资料说明,在殖民主义经济和城市工业的影响下,农村封建关系虽呈动摇瓦解趋势,自然经济虽有向商品经济发展趋势,但结果不是往农业资本主义的生产发展,而是往农业小商品生产发展。农民不是趋向与生产资料相分离,而是趋向与生产料相结合。城市对农村的种种剥削就是建立在这些小商品生产者的广大基础上的。
商业资本怎样达到控制农副业生产的目的呢?在手工业中主要是利用“资本主义家内劳动”的形式控制产品的收购。这种方式在保定的手织业中曾获得充分发展的机会,保定织布业中属于高阳织布体系那一部分发展了一个很复杂的而又极严密的商业资本体系,有兼营贩纱和收布的布线庄,有专营贩纱的纱号,有专营收布的土布庄,还有兼营染线(工业)和收布的染线庄。除此之外,还有专营布匹整染的工业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布线庄成为业务最为发达、资金最为雄厚也最集中的商业形式,原因是这种商业资本通过原料供应和成品收购实行了家内劳动制紧紧把织户控制在手,他们的原料直接供应给织户,织户的成品由他们收购,所以原料推销便利,成品收购有保障。
布线庄之所以占据高阳布业中工商业资本家中的王座,除了上述原因,即与织户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外,还有一个原因,是由于他们既掌握了原料市场,又掌握了成品销售市场。当市场极富于风险和投机性而不能由自己操纵和使其稳定时,营业的成败关键就主要决定于流通过程而不是主要决定于生产过程。所以商人的地位超过生产经营者的地位,后者须以商人为耳目并听从其确定营业方针。再者,由于原料和成品的市场崐均极为波动而不能由高阳商人控制,所以布匹生产的数量和品种也极富于波动性。这就使得生产经营状况经常处于不能稳定的状态中,极不利于大批资金的投放,因为资金在生产领域比较凝固冻结,不象在流通领域可以较快的收回,这就使得高阳布业中的资金始终停留在流通领域而不进入工业领域,使得商业资本不能向产业资本转化。在高阳布业中,工场手工业只是昙花一现的发生过,而且始终还没有在生产领域取得支配地位就消逝了,更谈不到进到近代工厂的阶段了。由此可以看出,市场条件如何影响了资金的投放领域,如何影响了流通过程和生产过程的关系,如崐何影响了小商品生产形式的广泛出现,如何影响了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结合形式。
地主富农经济和中农贫农经济的差别主要不是表现在生产资料集约的程度上,也不是表现在单位面积的生产量上,而是表现在因土地所有权而对生产物的分配上。这种大小经营方式上的差别不属于资本主义经济范畴。当捐税加重和农产品价格下降的打击出现以后,大经营趋向收缩,小经营增加(但不是向自给自足经济退缩),这种趋势和资本主义大排小趋向截然相反。这是因为传统的大规模经营既不能用改进技术的方法,也不能用降低工资(佃农则是指分成)去对付农业经济危机,承受不住危机的打击。但为什么小经营在危机中反而能够存在和发展?这可以从大经营和小经营在劳动力利用上的差别来说明这一问题。
再从劳动生产率的差别上考察。每一劳动力所创造的纯收入反映了劳动生产率的情况。年工工资1930年保定是102.75元。长工工资水平刚好与贫农每一劳动力所创造的新价值相符合。但是贫农每一劳动力所创造的新价值中还要经过再分配扣除地租或捐税等。所以贫农实际所得低于长工工资水平,中农则可能达到长工工资水平。这一对比说明,中贫农经济的收益边际基本为零甚至负数,这也正好验证了恰亚诺夫提出的小农经济的边际收益可以为负数、小农具有顽强生命力的论断。同时,也就说明为什么在中国传统农业经济中(耕地资源相对于人力资源极为稀缺),租佃制要比雇佣经营制不仅能够降低监督成本和减少经营风险,还能够压低劳动者的报酬。
另外,从农村各阶层劳动力利用的差别还可以看出,中国农业劳动力剩余情况是非常严重的。
农业经营规模的大小在技术上并没有质的差别,但是其劳动生产率却有很大的差别,这就使得同样的劳动具有不同的价值,中贫农的劳动力价格更低,即劳动成本要比经营规模大的地主富农低得多。农民为了生计所迫,力求提高劳动力利用率,然而可供他们利用劳动力的机会很少,只能饥不择食地不论条件好坏去利用劳动力以糊口,结果使生活和工资下降至很低水平。中贫农小规模经营中劳动力的浪费是惊人的,每亩耕地用工数大大超过地富,但每亩产量还要略低于地富。中农约浪费三分之一左右,贫农约浪费二分之一,这说明传统的农业经济的确进入了黄宗智所说的“内卷化”时代。
六、农业经营分散化与市场化的关系
种植经济作物是否能够实现地租和利润,问题决定于价格高低,只要价格保持一定水平,能实现地租和利润,地富就决不放弃机会。地富所考虑的不单是作物经济价值高低的问题,也不单纯是每亩收入多少的问题,更要考虑到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剩余劳动的更多的取得。保定地主的作物播种面积构成中小麦比富农、中农、贫农都大,并非由于小麦亩产高、产值大,而是由于收入扣除支出之后的盈利大:因为小麦主要是种在洪淤地上,洪水淤上一层油泥,当作自然恩赐肥料,种上就可以等收。靠天吃饭,种“蒙金地”。由此看出,一亩地能提供较多产值和每一元投入的货币所能增殖的货币,或每单位劳动时间所能增加的剩余劳动时间,是不同的两回事,可以以不同的趋势同时出现。
然而商品生产的发展和每亩产值的提高,并未能挽救地富经济的衰败和促使其向前发展,因为农业税的增加和农产品价格下降大于其种植经济作物所增加的收益。而中贫农经营的目的(扩大经济作物种植)则在于取得必要劳动部分,在缴纳出农业税后,在农产品价格下降使价格落后于价值后,只要还能保留必要劳动部分,则中贫农即可以继续经营下去。但在原有的地租或地价的负担下,农业税的加重,产品价格下降,必然要促使其经济进一步恶化,以谋取必要劳动为生计的中贫农收入必然要减少。为了维持生计,就不能不往改种经济价值较高的作物和增加复种指数方面前进。这就意味着必须比以前投入更多的劳动才足以维持生计。除了更多的劳动和更少的消费,也别无出路可走。
商品生产发展和每亩产值提高的实质是农业劳动力的价格下降,越是经济困难的越往这方面走,富裕的反而却步不前。当时的商品经济发展是建筑在农民经济贫困化的基础之上的。捐税加重、价格下降、利率提高,加速了农村经济的破产和农民经济的贫困化,从而加速了农民商品经济的发展。面积进一步缩小,进一步贫困化,使农民不但不可能退回到自然经济,反而进一步依靠商品经济,增加对市场的依赖。
这种农业经营性质和条件的变化,不仅促使封建土地制度趋向解体,而且也使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遥遥无期。农民经济进一步恶化,比以前投入更多的劳动,才能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因为更多的劳动所创造的更多剩余劳动,以增税、增息、降价等形式转移出去了。剥削形式在起变化,农民受剥削加重,这是保定1930-1946年间农业商品经济发展的社会意义。
凡此均说明,小农经济由于经营面积过小不能不依附于市场。贫困使他们不得不依附于市场,忍受极为不利的市场条件。尽管桑蚕价格一再下降,最下层的贫困农民都仍然维持蚕桑的生产,尽管棉花价格过低,保定地富不愿种植了,下层农民却仍在增加棉花种植面积。如果说,农副产品价格下降使城乡交换的剪刀差扩大,会促使农村小商品生产者的发展,反之,农村小商品生产者的广泛发展,又会成为促使农副产品价格下降和城乡交换剪刀差的进一步扩大。这种恶性循环局面的出现,并不利于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
商业资本怎样达到控制农副业生产的目的呢?在手工业中主要是利用“资本主义家内劳动”的形式控制产品的收购。在无锡的丝黄草布、绩麻线、花边业、摇袜业中,均曾出现过家内劳动的形式,商人是通过原料的供应去垄断成品的收购。这种方式在保定的手织业中曾获得充分发展的机会。保定织布业中属于高阳织布体系的那一部分,发展了一个很复杂的而又极严密的商业资本体系:有兼营贩纱和收布的布线庄,有专营贩纱的纱号,有专营收布的土布庄,还有兼营染线(工业)和收布的染线庄。除此之外,还有专营布匹整染的工业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布线庄成为业务最为发达、资金最为雄厚也最集中的商业形式。原因是这种商业资本通过原料供应和成品收购,实行了家内劳动制,从而把织户紧紧控制在手中,他们的原料直接供应给织户,织户的成品由他们收购,所以原料推销便利,成品收购有保障。
布线庄之所以占据高阳布业中工商业资本家中的王座,除了上述原因(与织户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外,还有一个原因,是由于他们既掌握了原料市场,又掌握了成品销售市场。当市场极富于风险和投机性而不能由自己操纵和使其稳定时,营业的成败关键就主要决定于流通过程而不是主要决定于生产过程。所以商人的地位超过生产经营者的地位,后者须以商人为耳目并听从其确定营业方针。再者,由于原料和成品的市场均极为波动而不能由高阳商人控制,所以布匹生产的数量和品种也极富于波动性。这就使得生产经营状况经常处于不能稳定的状态中,极不利于大批资金的投放,因为资金在生产领域比较凝固冻结,不象在流通领域可以较快的收回,这就使得高阳布业中的资金始终停留在流通领域而不进入工业领域,使得商业资本不能向产业资本转化。在高阳布业中,工场手工业只是昙花一现的发生过,而且始终还没有在生产领域取得支配地位就消逝了,更谈不到进到近代工厂的阶段了。由此可以看出,市场条件如何影响了资金的投放领域,如何影响了流通过程和生产过程的关系,如何影响了小商品生产形式的广泛出现,如何影响了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结合形式。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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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考文献:
恰亚诺夫:《农民经济组织》,于东林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
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1986。
黄宗智:《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
夏明方:《发展的幻象——近代华北农村农户收入状况与农民生活水平辨析》,《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2期。
慈鸿飞:《二十世纪前期华北地区的农村商品市场与资本市场》,《中国社会科学》199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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