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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史的理论与方法”名家讲坛纪要|民间契约文书与产权秩序:以永泰文书为例

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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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9月12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主办的“经济史的理论与方法”名家讲坛在经济研究所2201会议室举行。厦门大学历史系特聘教授、民间历史文献研究中心主任郑振满应邀担纲本次讲坛的主讲嘉宾,作了题目为“民间契约文书与产权秩序:以永泰文书为例”的学术报告。本次讲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熊昌锟主持。

  讲座伊始,郑振满教授先简要梳理了民间契约文书研究的学术史脉络。他指出,近些年来,学界在国内各个地方发现了不少契约文书,具体包括敦煌吐蕃文书、徽州契约文书、台湾契约文书、清水江文书、太行山文书、鄱阳湖文书、石仓文书、闽东文书、赣南文书和客家文书等。这为现今研究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丰富可靠的原始资料。虽说上述民间契约文书的规模庞杂,但就文本形态而言,这些文书大致可分为写本、抄本和簿册三类。就性质而言,作为民间写本文献的契约文书不仅只是交易凭证,还是合同,更是与国家的礼法系统相关联,反映了宋怡明所提出的“民间的信息生态学”。尤其是从产权层面看,民间契约文书的运行涉及授权、协商和惯例三个机制过程。

  郑振满教授强调,目前学界对已发现民间契约文书的研究,主要有法制史研究和经济史研究两大传统。彰显法制史研究传统的典型文献包括《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录》、《台湾私法·附录参考书》、《(英属)三州府文献汇编》,以及仁井田陞撰著的《中国法制史研究》等。至于经济史研究传统的代表性文献,则有傅衣凌的《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杨国桢的《明清土地契约文书研究》、章有义的《明清徽州土地关系研究》、滋贺秀三的《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韩森的《传统中国日常生活中的协商:中古契约研究》,以及岸本美绪、寺田浩明等人的研究成果。

  随后,郑振满教授介绍了近年来他及其团队收集和整理永泰文书的基本情况。在福建省永泰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郑振满教授团队在当地山区发现了大量世代相传、源流清晰、集中保管、保存良好的明清民间契约文书,并对这些文书进行了一系列必要的复制、修复和保存工作。他强调,不同于西方以占有来界定产权,古代中国社会必须依托包契纸和上手契来证明产权来源的正当性,所以民间契约文书的慎重保存相当有必要。这些保留至今的契约文书,能为后人重构当时民间契约系统,解读和考察明清以来永泰山区的开发和山林产权归属问题,提供宝贵的原始资料。

  在简单评析伊懋可、米勒、森正夫等海外学者对古代中国山区开发中的产权秩序和生态保护问题的不同观点后,郑振满教授通过一系列永泰文书的实际案例,聚焦于明清时期永泰地区的山区开发和林业经济问题。他指出,永泰山区在宋代之后经历了从天然林到人工林的转变,自然生态环境发生改观。尤其在明中叶之后,受城镇发展和商品经济繁荣的影响,以商品生产为特征的林业经济在山区兴起。大批外来的经济性移民进入山区,一方面推动了山区开发的高潮,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土客矛盾。尽管在明代万历年间,地方政府推行乡约保甲制度,促进外来移民的在地化,但山林产权归属无法通过户籍制度解决,且当时没有形成法定的产权制度,当地只能通过长期的民间协商来自发构建产权制度。这使得当地产权关系和经营模式呈现多元化状态。譬如,永泰同安张氏的族谱中记录了张氏因祖先曾担任“第十甲里长”而拥有对当地“税山”的支配权,由此呈现当时依据里甲户籍和赋役负担而形成的山地产权。

  山区林业经济的多元化发展也塑造了不同于平地农耕经济的产权关系,其背后是市场力量的推动。郑振满教授介绍道,当时福建不少山区种植商品化程度高的竹子和杉木,大致需以十几二十年为一个成长周期,因此林业经济的经营属于一种长期的风险投资。不少永泰民间契约文书表明,这一投资和经营过程不仅会牵涉租佃关系与合股经营的问题,还存在着有商人介入的抵押借贷与期货交易等经济活动。比如,嵩口镇月洲张氏家族拥有众多山场,通常以出租方式获利,并对租佃者的各种山地经营管理方式进行详细规定。而清代光绪年间一份包买杉木的契约也表明,不排除当时有的山主会自行从事林木的生产和销售。

  大量永泰文书表明,明清时期永泰山区的产权交易过程呈现“债权化”特征,即契约文书实质反映的并非产权交易,而是债权问题。其间产生的抵押借贷涉及典、卖、活卖等方式,持续找价的过程则有撮、尽、断、洗、绝等多种形式。尽管清代法律有明文规定典契的回赎权有期限,且业主变更后须过户,但这在包税和代缴制度的现实中往往无法落地,而是出现“无限回赎权”和“产权不过户”的现象。即使山林经过多次交易,产权依旧未正式过户,仍在原业主名下纳税。因此,现实中也往往出现人们不断凭借手中持有的契约去融资借贷的情况,由此形塑了当地农村的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鉴于此,郑振满教授提醒,永泰文书中的每个产权都是一连串的,每一个产权交易都是一连串的过程,只有在将文书连缀后,才能回溯整个完整的产权故事。

  在讲座的最后,郑振满教授简要阐述了永泰文书所反映出的多层次的共有产权关系问题,并强调其背后存在着地权分化、共同继承、合股经营等多个逻辑。

  魏众研究员和高超群研究员对本次讲座进行评议。魏众研究员指出,郑振满教授团队对永泰文书的发掘和解读,一方面彰显着国际化特征和以小见大的洞见,另一方面则向学人们提供了一个运用区域文书来做好研究的示范,将“纸面上的经济史”讲述成“鲜活的经济史”。此外,他还就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共同继承、契约文书研究热与新制度经济学的影响关系等问题,与郑振满教授进行探讨。高超群研究员则结合近些年地权研究的相关成果,肯定了郑振满教授所提出的将产权理解为一组交易的过程、产权交易过程“债权化”等说法的启发性意义,并就民间和国家在产权形成中的角色、民间信息系统与国家信息系统的关联和互动、明清时期山区开发的市场利益驱动等问题,和郑振满教授进行深入交流。

 

  (撰稿:沈博)

 

  (编辑:熊晨玮;审校:张佶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