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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综述|微观经济学工作坊系列之十八(20220720)

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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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7月20日上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微观经济学研究室举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协办的“微观经济学工作坊”系列第十八期在线举行。此次会议邀请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孙一飞副教授担任主讲,微观经济学研究室的欧阳耀福助理研究员担任主持,来自经济所与外单位的学者、学生参加了此次工作坊研讨。

 

  1.发言内容 

 

  孙老师宣讲的论文题目为“direct implementation with evidence”(基于证据的实施理论研究)。在一个博弈中,博弈的纳什均衡可能不止一个,有些均衡结果是合意的,而有些均衡结果是不合意的。如何确保所有的均衡结果都是合意的,而不会出现不合意的均衡结果,这就是实施理论研究的中心问题。如果存在某一个机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则既定社会目标是可以被实施的(Nash implementable):一是存在性,即存在一个纳什均衡,其均衡结果是合意的;二是唯一性,即每一个纳什均衡结果都是合意的,不会出现任何不合意的均衡结果。

  马斯金(Maskin)提出,既定社会目标可以被实施的必要且几乎充分的条件是马斯金单调性(Maskin Monotonicity)。在消费者理论中,消费者在不同状态下的无差异曲线只相交一次,即满足马斯金单调性,也叫单交叉条件(single crossing condition)。然而,当偏好与状态无关时,该必要条件(单调性)无法得到满足。孙老师与其合作者研究的焦点就是当偏好不满足单调性时,如何实施既定社会目标。解决办法就是利用不同代理人手中的证据。虽然每个代理人都知道相同的真实状态,但其掌握的证据不同。

  孙老师首先详细阐述了其理论模型的设定,假定存在有限的代理人及有限的状态,每个状态下代理人的效用都是拟线性的,所有代理人都知道真实状态,而机制设计者不知道。在每个状态下,代理人都可以提出一系列的证据,这些证据必须是真实的,不能违背实际状态,但是提出的证据可以是模糊的。代理人提出的证据可以排除某些状态,但是不能排除真相。假定代理人的证据结构是正常的,即代理人可以一次性提交所有的证据。此时,没有任何人可以排除真相;如果代理人在某一个状态下提出一个证据,那么他在所有状态下都可以提出该证据。定义既定社会选择函数是可测度的,如果两类状态下,代理人偏好相同,而且能够提出的证据相同,那么其结果是等价的。这种可测度特征是当偏好不满足单调性时,既定社会目标可以被实施的必要条件(Ben-Porah and Lipman,2012)。在此基础上,孙老师提出他们的主要研究发现,如果证据结构是正常的,当前仅当社会选择函数满足可测度性时,该社会选择函数下的目标可以被实施,且实施该目标的机制是有限行动的。因此,社会选择函数的可测度性不仅是既定社会目标可以被实施的必要条件,而且是充分条件。

  接下来,孙老师详细论述了主要结论的推导过程,将不同代理人可以提出的证据分为三类:可以被其他代理人发现的谎言、只有自己可以发现的谎言和所有人都不能发现的谎言,基于这三类谎言得到两个重要的观察,进而构造出可以实施既定社会目标函数的机制。在此机制下,所有代理人提交一次证据,然后根据自己和其他所有代理人提交的证据,获得一定的支付。这些支付的设计就可以规避以上三类谎言,进而实现既定社会目标。

 

  2.研讨内容 

 

  在研讨中,参会人员就论文的设定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例如实施理论与贝叶斯说服(Bayesian persuasion)理论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实施理论的现实案例等。孙老师对所提问题均做了详细的回应。

 

  (供稿:欧阳耀福)

 

  (编辑:熊晨玮;审校:张佶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