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
“中国共产党百年经济思想与实践系列讲座”第四讲举行

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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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2021年5月27日上午,“中国共产党百年经济思想与实践系列讲座”第四讲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孙冶方报告厅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室副主任缪德刚进行了题为“中国百年农村土地思想及其制度变革”报告。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党委副书记、副所长朱恒鹏主持会议,副所长刘利出席会议。

经济研究所党委副书记、副所长朱恒鹏主持会议

  缪德刚副研究员分四个阶段向大家介绍了党的百年土地思想及其制度演进: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早期酝酿与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确立与巩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论证与推开、“三权分置”改革的提出与深化。

缪德刚副研究员作报告

  缪德刚指出,20世纪上半叶,变革原有的土地制度被视为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之一。其中的部分理论与实践探索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土地制度的确立奠定了思想与制度基础。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进入了向社会主义制度过渡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新中国成立前,东北、山西等老解放区已经根据《中国土地法大纲》完成了土地改革,但仍有三分之二的新解放区和待解放区、3亿农业人口仍束缚于原有的土地制度。1952年底,大陆地区的土地改革完成,土地实现了归农民所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实践中有“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多种形式。20世纪50、60年代,农村地区有过“包产到户”一类的做法,但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广泛调研与反复论证,1982年以“包产到户”为代表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最终成为一项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历了基层探索、顶层调研论证后转为制度政策的过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情况下,将承包经营权归于农户,形成了土地二级产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没有改变土地归集体所有的社会主义性质,是马克思主义原理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结果。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标志的土地制度改革是改革开放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该理论被认为是改革开放后30年中对现实影响最大的原创经济理论。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首次提出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三权分置”是在维持农村土地所有权集体所有的前提下,试图释放多类别产权经济潜力,以满足市场化经济形势条件下对农地产权多层次差异化需求,这是顺应中国市场化发展的结果。作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承载的历史使命依然艰巨。

  缪德刚副研究员在讲座中,从历史角度深入解读党的百年土地思想演进的历史进程,引起在座听众的热烈讨论,与会学者们就这一主题结合自身的研究展开了充分的发言。通过这次讲座,听众们加深了对党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历程与建设成果的理解,增强了四个自信; 对学者要通过扎实的学术研究讲好中国故事的使命担当,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全体职工参加此次讲座。

  (经济所人事处供稿)

  (编辑:刘益建;审校:张佶烨)